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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下午,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法院集中宣判了蔡愛蘭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葉紅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浙江別克鞋業有限公司實際經營人張春蘭、張亦波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這3起案件涉案金額總計1.83餘億元,受害人達144人。
經法院審理查明,蔡愛蘭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中,涉及金額達2612.5萬元,被害人系親友、同村村民達46餘人,案發後尚有1839.713215萬元未歸還。
葉紅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中,涉及金額達8048萬元,被害人系基督教會教友、親友達58餘人,案發後尚有7913萬元未歸還。
浙江別克鞋業有限公司實際經營人張春蘭、張亦波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中,二人夥同兒子張錦澤(在逃)於2002年起以浙江別克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錦澤)資金週轉、廠房擴建、發工資等理由非法向社會上不特定公衆吸收存款,涉及金額達7600餘萬元,被害人40餘人,案發後尚有6178.852萬元未歸還。
法院經審理後,分別以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一審判處蔡愛蘭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判處葉紅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判處張春蘭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35萬元;判處張亦波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0萬元。
另悉,浙江別克鞋業有限公司的因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管理人提請鹿城法院終結破產程序。全體債權人經表決一致同意終結別克公司的破產清算程序,2月21日,鹿城法院裁定浙江別克鞋業有限公司破產。目前已有14名債權人起訴張春蘭、張亦波,追究其股東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