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假期賣水果掙錢,小學生遭遇城管,水果爛了一地。 (資料圖片)記者高鶴濤攝
廣州城管公佈衝突視頻引發市民熱議
文/記者林靜、方晴
近日,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公佈了“3月6日海珠區赤崗街城管與亂擺賣女攤販衝突”等近期多起城管攤販衝突事件視頻。視頻顯示,女小販和城管協管在爭吵的時候都有不太文明的用語。女小販手指疑似碰到城管協管員敖大挺面部,敖大挺還手,碰到女小販的手,衝突由此爆發。
網友“魔仙伯爵”說,這是城管粗暴執法的必然結果。也有人指出,城管協管員在上崗之前應該接受一些專業的崗前培訓,比如如何更好地控制情緒,如何更好地和小販溝通,如何提升執法的技巧避免衝突。
城管自控能力有待提高
城管方面表示,近年來發生的多起城管攤販衝突事件,大多是城管協管員所爲。有市民表示,因爲城管協管員素質不一,有的城管協管員情緒自控力差,所以會頻頻發生衝突。
記者瞭解到,《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協管員管理辦法(暫行)》(下簡稱《辦法》)中規定,對城管協管員的教育培訓或輪訓,應當以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職責任務、工作紀律、職業道德、業務知識、體能訓練爲主要內容。教育培訓或輪訓成績與城管協管員的考覈及續聘掛鉤。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夏正林表示,由於城管協管員的來源與編制不同於一般公務員,自身素質參差不齊,文化意識和法治意識都不足夠,但他們行使的權力卻來自於多個部門,身份定位不清,容易造成執法過當甚至失控的場面。
對此,他建議,執法人員不僅需要懂法,還要具備一定的綜合素質。但是這些光靠崗前培訓是不夠的,城管部門還要把握好人員的入口關,看其是否具有這些綜合素質。
希望城管“有話好好說”
“人被兇、被趕,車子被踢、被扣都試過。現在看到城管,我還是會手腳發軟。”去年5月,張姨從湖南老家來到廣州,原指望到工廠打工賺孩子的大學學費,卻因爲年紀大處處被拒,輾轉到西門口地鐵站口賣起小吃。“我明白城管也有難處,管不好領導會說他;但我們不做這個也沒有收入。”張姨希望,城管可以和他們“有話好好說”。
去年,張姨的手推車曾被沒收了一次,當時張羅攤檔的是她的丈夫。“他是第一次擺攤,城管說不讓擺,他就把車子推回去,結果沒走多遠就被沒收,說盡好話就差沒跪下來,才把車子領回來。”張姨說,有些不文明的城管隊員上來就踢車子,兇巴巴地吼一聲“走啊”,“嚇得我手腳發軟,差點車子都推不動。”
不過張姨也表示,講文明的執法隊員還是大多數的。有一次她從電視上看到,城管隊員們既不拿東西、也不罰款,只是把不願走的小販圍起來。“這就是文明執法呀,都不好意思不走了。”她盼望着哪一天城管隊員也能跟她“有話好好說”,互相尊重、理解對方的難處。
城管切忌居高臨下
文明執法、規範執法已倡導多年,然而在城管執法現場,依然出現雙方的語言暴力甚至肢體暴力的不文明行爲。對此,夏正林表示,城管協管員需要端正態度、明晰身份,切忌將城管執法行爲變爲個人的道德情感判斷。
夏正林認爲,當前部分城管隊員存在“我是執法者,背後有國家與政府撐腰”的觀念,站在道德高位上把流動商販“像趕小老鼠似的攆走”,把正常的執法行爲變成了個人行爲。“首先要轉變這種觀念,執法程序的培訓纔能有效。城管隊員要明白,即使受到商販的語言挑釁,也要明白哪些語言該用、哪些語言不該用。”
他建議,除了加強執法培訓,還可以給城管“減負”。城市管理的壓力和任務很重,容易造成城管在執法上的焦慮和粗暴,從而導致衝突。
小販被扣物品最難受
在公佈的視頻中,城管進行勸導時,雙方展開了對罵,有協管員說了句:“如果不是看你小孩在這裏,就扣你的東西了。”接着,女攤販拿起番石榴砸向執法隊員,一名執法隊員立即上前按住了她,其他工作人員也上前抓住了她,雙方發生了明顯的肢體衝突。
昨天,記者看到,近5萬名網友在衝突視頻的新聞中參與討論,留言達到了2600多條。其中,支持女小販的網友達到了1萬多人。
荔灣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劉湘陵說,從平時執法的經驗上看,“暫扣物品”和“罰款”是小販最難接受的執法方式。暫扣物品傷害了小販的利益所以容易引發小販和城管之間的衝突。
暫扣物品後,隨之而來的就是罰款,小販的物品被暫扣後要先自行到銀行交納罰款,然後再憑收據去領回物品。可是一些小販推賣的是食品,可能價值不到100元,如果被罰款200元,他們會覺得很不服氣,這樣也是容易引發衝突的。
新聞鏈接
湖北城管隊長
制止違建遇襲身亡
3月20日11時左右,湖北省英山縣城管執法局城東執法大隊隊長段金寅搶救無效身亡。16日,段金寅在帶領隊員制止違章建築施工時,被當事人用鋤頭擊中頭部當即倒地送醫搶救。
英山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段金寅今年34歲,工作認真負責,待人誠懇,今年初才被任命爲城東執法大隊隊長。當地警方稱,58歲的熊某某曾在2005年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警方拘役過。經查實,其所建房屋屬違建。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