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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證網消息老資格的A股超級短線客遇到差異化紅利稅的新問題。廣州的一位投資者張先生投資的股票最近實施了送股分紅,賬戶獲得股息收入4000元,但隔天交易系統從他的證券賬戶中扣走近1萬元的股息紅利稅。帶着疑惑,張先生找到了他開戶的華南一家上市券商所屬的營業部,但業務人員和理財顧問卻都無法解釋清楚爲什麼扣了這麼多的稅款。無奈之下,張先生只能自己研究政策。最終,張先生髮現,首先該股進行了10股送8股,所以需要抽稅;其次,在新的差異化紅利稅政策下,因爲提早了幾天買入這隻股票,他多交了一倍的稅款。
股民鮮知紅利稅新政
在此之前,張先生並不知道在去年11月份,國務院已經批准了實施差異化股息紅利稅的新政策。新政策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對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爲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爲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爲20%。
而此前,自2005年6月起實施的政策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相當於10%。
換句話說,新規定出臺後,持股1個月至1年的,其稅負水平與原來相同;持股時間超過1年的,其稅負水平比原來有所下降;而不足1月的,其稅負水平比原來有所上升。而張先生正是因爲持股時間未超過一個月,因此不得不補繳了20%的“重稅”。
據介紹,他在2月8日買入了上海新梅的股票,並在3月6日賣出。而在此期間,該股票實施了每10股送8股派1元的分紅方案。
“我在3月6日賣出股票以後,資金就被凍結了,並分別在3月7日和3月8日補繳稅款,而派息收入則是在3月14日纔打進賬戶。”張先生稱。
對於只取得4000多元現金分紅,卻要面對突如其來的近1萬元稅款,張先生很困惑。事實上,在本次分紅方案中,送股的8股股票,要按照該股票面額1元計算,支付20%的紅利稅,相當於每10股要繳稅1.6元的稅款;再加上現金分紅1元的20%紅利稅,即需要繳納0.2元。整體上計算,張先生要爲每10股股票支付1.8元的紅利稅。
“一開始我不知道送股也要抽稅,後來自己研究明白了。”張先生表示。而令他感到遺憾的是,此前並不知道紅利稅出臺了新政策。“如果早知道,我肯定會考慮提早買入,或者在登記日之前就把股票賣了,避開20%的重稅。”張先生稱。
“多數客戶的資金量比較小,都還沒有發現這個問題。”上海某券商營業部負責人稱。
券商營業部失職
但令張先生感到氣憤的是,作爲投資者和客戶,張先生在此之前並未接到券商任何相關的通知,而事後也是全靠自己的研究,纔將事情弄明白。在被扣繳了稅款以後,張先生馬上去了開戶的營業部諮詢原因。但令他想不到的是,營業部沒有一個人能夠將這筆稅款解釋清楚。
“接待的業務員解釋不清,隨後又找來了一個投資顧問,他一會兒說是證監會的規定,一會兒又說是上交所的要求。”張先生說。
直到張先生自己拿出打印好的新政策材料,對方纔和他一起研究弄懂了扣稅的理由。
“這是營業部的失職,收取了佣金,在這麼重要的問題上,卻沒有給我們任何的信息提示。”張先生認爲。
事實上,如果事前瞭解了股息紅利稅的新政策,張先生完全可以規避開20%的重稅,只要提早買入股票幾天,持股超過一個月,便只需支付10%的稅費,節省近5000元。
而記者在諮詢了多家營業部負責人後發現,幾乎所有的營業部都忽略了這一新政策。不僅沒有通知自己的客戶,連業務人員都沒有組織學習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