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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華誼姚晨工作室”向某媒體發律師函,正式聲明姚晨已發佈的所有微博從未收取過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費用、從未向任何微博營銷機構或個人報價,並要求報紙在3個工作日內向姚晨公開致歉,消除影響,否則將向法院提起訴訟,嚴格追究報紙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3月20日,某媒體在其視點欄目,發佈了一篇標題爲《微博“明碼標價”產業鏈浮出水面》的整版報道,文中採訪了東方衛視宣傳總監韋亮,他告訴記者“很多電視節目的宣傳‘都走名人微博的捷徑’,是一件‘明碼標價’的事情,‘像馮小剛、姚晨這樣千萬級粉絲的大咖(大明星),單獨發一條軟文價格爲2萬元,轉發一條几千元’”,“早先某檔娛樂節目,馮小剛、姚晨等一衆明星在微博上連連稱讚,正是圈內典型案例”。
消息一出令人譁然,華誼姚晨工作室第一時間聯繫了《勞動報》記者田靜和韋亮瞭解情況,然而針對以上不實言論雙方各執一詞、互相推諉。隨後姚晨在其微博上痛斥:“這年頭,是不是真的都以爲造謠不犯法啊?現在記者與被採訪者互相推卸責任,彼此亂咬,好一齣羅生門。呵呵,正好最近有空,奉陪到底。”
3月22日,華誼姚晨工作室正式向《勞動報》提交了律師函,誓用法律武器以正視聽,維護姚晨的名譽權。鳳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