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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2日從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獲悉,天津市將於4月9日下午在市政協俱樂部舉行調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聽證會。本次設定的25名聽證會參加人,已經按照相關程序規定,經有關部門推薦產生。
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綜合考慮上游氣價調整、燃氣企業運營狀況、居民用氣定價成本監審結果以及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本市提出從緊控制、從低安排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方案: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擬由現行的2.20元調整到2.40元,上調0.20元,上調幅度9.1%。對上游調價每年購氣增支的差額部分以及上下游氣價調整不同步而增加的成本,由燃氣企業消化承擔。按本市居民每戶每月平均用氣10至15立方米測算,居民用氣價格每立方米提高0.20元后,影響每戶居民月增支2至3元,全年增支24至36元。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由上游門站價格(包括油氣田出廠價格和管輸價格)和城市配氣價格兩部分組成。本市現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爲2006年制定,每立方米2.20元。目前本市有10家經營民用天然氣企業,其中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供居民用戶佔全市的90.5%,具有一定規模和代表性,能夠反映全市居民用氣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本次調價對市燃氣集團的居民用氣定價成本進行了監審。根據定價成本監審結果,2010年至2012年,居民低壓管道燃氣定價成本平均每立方米分別爲2.28元、2.39元、2.40元。
本市天然氣銷售價格中,購氣成本佔70%以上,上游價格上漲直接推動了城市燃氣企業成本上升。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安排部署,本市居民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需作相應調整。一方面,本市近年來天然氣用量快速增長,季節性調峯壓力增大。爲保障安全平穩供氣,燃氣經營企業投入大量資金用於管網和儲氣設施建設,對老管網進行改造和升壓擴能,運營成本逐年增加。另一方面,上游天然氣價格上調,直接推動了城市燃氣企業經營成本上升。因此,適時疏導天然氣價格矛盾,是保障燃氣行業生產經營良性循環和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能更好地滿足社會公共需求。此外,本市天然氣資源主要靠外埠調入,資源稀缺且需求量大。與其他可替代能源價格相比,居民天然氣價格僅相當於等值液化氣價格的53%、電力價格的55%至76%。(記者王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