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市召開全市民政工作會議,部署推進“六大建設”
今年年底前
新增養老牀位2000張
本報記者張席貴
昨日上午,長春市召開全市民政工作暨幸福社區建設會議,對今年全市民政重點工作任務進行部署和安排。
救助比例在原基礎上上浮5%至10%
會議表示,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和城區農村“五保”對象生活補貼標準。城區城市低保標準由月人均375元提高到40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年人均2100元提高到2500元。繼續提高分類施保標準,救助比例在原基礎上再次上浮5%至10%。城市低保邊緣戶標準由家庭人均月收入376元至475元提高到家庭人均月收入401元至500元。做好低保邊緣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將低保邊緣和低收入人羣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符合救助條件家庭救助率達到100%。
提高城區五保供養標準,集中供養最低標準從3800元提高到4300元(雙陽區從3200元提高到3500元),分散供養最低標準從2800元提高到3300元(雙陽區從2200元提高到2500元)。建立“五保”對象供養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完成全市97個福利服務中心愛心護理間的規範化建設,採取市、縣(市、區)兩級分擔資金的方式,爲每個福利服務中心配備價值3萬元的多功能護理牀、心電儀器、血壓儀、氧氣瓶等急救醫療器械,爲失能、半失能及臨終老人提供相對專業的醫療、護理、照料等服務。
加強救災物資儲備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每個縣(市、區)區至少完成3處、每個開發區至少完成1處街道(鄉鎮)級避難場所建設並投入使用。開展國家和省“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創建活動,今年國家級示範社區總數力爭達到40個。
力爭今年年底前全市新增養老牀位2000張
加快推進各開發區公辦養老機構和長春市第二社會福利院建設,積極促進民辦養老機構發展,力爭今年年底前全市新增養老牀位2000張。繼續實施民辦公助優惠政策,對新建養老機構牀位一次性補助標準由每張牀位2000元提高到4000元,通過租用方式新增的牀位每張牀位給予1000元補貼;對入住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的重點優撫對象、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城鄉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老人,按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每人每年分別給予1200元、2400元、3600元的補助。
爲城區居家養老的重點優撫對象、“三無”對象、“五保”對象、低保對象中的高齡、獨居、失能等困難老人每人每月發放200元養老服務券,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支持社會組織發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務、醫療康復、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居家養老服務。啓動長春市第二社會福利院建設。加快推動各開發區400張牀位的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完成20個居家養老服務站或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站建設。對原有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站進行升級改造,城市社區實現日間照料服務全覆蓋,確保50%以上達到省級標準。繼續協調市康寧醫院後期建設,爭取年內開業運行。
打造“15分鐘社區生活服務圈”
按照《長春市幸福社區創建活動方案》總體要求,以“抓典型、強設施、建制度”爲重點,指導各城區抓好“三化七有”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到今年年底,全市15%的城區社區要達到幸福社區創建標準。繼續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到今年年底,全市城區社區公共服務用房面積要達到500平方米以上,千米社區比例達到20%以上。“中國社區”標識設置率達到100%。完善社區便民利民服務功能,打造“15分鐘社區生活服務圈”。
加快長春市殯儀館周邊環境改造,今年重點完成長春市殯儀館正門、停車場、內部焚燒區及人文紀念館等建設工程,爲羣衆提供功能配套、交通順暢的治喪環境。積極開展殯葬用品市場整頓和城區“禁燒”工作,推廣海葬、樹葬、草坪葬等綠色安葬形式。繼續實施殯葬救助政策,將殯葬救助政策逐步向低保邊緣戶和低收入羣體延伸。開展“流浪孩子回校園”和“救助管理進社區”活動。
推行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一站式”服務
開展“關愛革命功臣、情送基層官兵”活動,全面推行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一站式”服務,生活困難的城區重點優撫對象住院可提前領取6個月的撫卹補助款支付住院押金。完成市軍供站移址建設,推動軍休幹部服務科學化發展,進一步完善革命烈士紀念館愛國主義教育功能,爲實現雙擁模範城“八連冠”奠定基礎。拓寬慈善募捐渠道,鞏固“雙日捐”活動成果,擴大社會化募捐額度,募捐總額實現6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