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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則“3月25日起北京住房公積金二套房貸款將調整爲‘認房又認貸’”的傳聞,再次觸動購房人的神經。對此,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上午表示,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一直執行“認房又認貸”的政策,並未有過政策調整。
昨天傍晚,網上出現“公積金貸款出臺新政”的傳聞,稱幾大擔保公司和中介公司得到通知,從3月25日起,北京公積金將收緊二套房貸款政策,由之前的“認房不認貸”改爲“認房又認貸”,各區縣執行時間不同。
所謂“認房不認貸”,是指購房人雖然曾貸款買過房,但只要再次購買房屋前把名下的房屋賣掉並還清貸款,那麼再辦理公積金貸款時,依然認定爲首套房,享受首套房待遇。而“認房又認貸”,則指無論購房人現時名下是否有房產,只要之前有過住房貸款的記錄,就會被認定爲二套房,執行二套房貸款政策。
對此,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公積金政策並未發生調整,仍然按照原有政策執行,“北京公積金貸款一直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查房又查貸,沒有出臺新的規定。昨天下午,我們只是對各區縣重申強調了這一政策,要求嚴格執行。”
按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用公積金貸款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借款申請人購買“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個人住房組合貸款),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爲同期首套住房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
儘管並非新政,但記者走訪多家中介公司和個貸擔保機構瞭解到,在此前兩年的實際操作中,公積金貸款對二套房的認定大多是“認房不認貸”。此次強調嚴格執行“認房又認貸”後,對“賣小買大”的改善型購房人影響較大。
個貸機構“偉嘉安捷”分析師告訴記者,根據它們的統計,目前公積金貸款佔比全北京市場成交量的40%左右,其中又多以改善型購房人爲主。從嚴實施“認房又認貸”後,購房人必須在滿足人均首套房住房面積不超過29.4平方米的前提下,才能申請二套房的公積金貸款,且首付六成、利率1.1倍,預計部分購房人將失去貸款資格,北京公積金交易量出現大幅回落。
算賬
記者以一位“賣小買大”、新房總價爲120萬元的購房人爲例,並假設他的公積金繳存比例能夠申請到80萬元的最高限,且人均首套房住房面積低於29.4平方米。
按照“認房不認貸”的政策,他需支付40萬元的首付、貸款80萬元,貸款20年的話,每月月供爲5061元,總還款額約121萬元。
按照“認房又認貸”的政策,他需支付72萬元首付、貸款48萬元,同樣貸款20年,每月月供爲3154元,總還款額約爲75.7萬元。
兩種方式相比,儘管“認房又認貸”後每月月供減少了1906元,但首付款卻增加了32萬元。(趙瑩瑩)
(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