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羊城晚報記者安穎插圖:采采
鄒曉玲與方凱,都是江蘇宜興人。據鄒曉玲說,他們倆是朋友。年前,兩人與朋友一起去買福彩,沒想到,其中一注居然中了583萬元的大獎。中獎本來是天大的好事,但中獎之後發生的一系列事件卻大大出乎了鄒曉玲的意料。
中了583萬
卻被朋友悄悄領走了
好友買彩中獎
起爭端屢見不鮮
“方凱悄悄地趕到南京領了大獎,但對我卻隻字未提。”據鄒曉玲講述,2012年11月24日,外公80歲大壽,當天晚上,她與方凱及方凱戰友林遠一起在宜興張渚吃了頓火鍋,吃完後,“彩票迷”方凱看到火鍋店附近就有一家彩票店,於是一行三人就進去買彩票。方凱與鄒曉玲買了兩張。
鄒曉玲說,當時是她掏了20元,由於不懂彩票,彩票店老闆建議她隨機。“她讓我看彩票,我覺得當天是我外公生日,14不吉利,就改成了15,彩票打印出來後,我就隨手給了方凱。”11月25日晚上,福彩開獎後,方凱到戰友房間對彩票,回來後告訴鄒曉玲說,彩票沒中獎。甚至當方凱提出要不要看一下時,她也很快回應:“沒中就沒中,還看什麼看。”
可是直到今年的1月份,她才知道,當初她改的那注彩票中了大獎,獎金足足有583萬元。而方凱隨後還主動借她20萬元開燒烤店,還買了一輛100多萬元的寶馬車,面對“翻天覆地”變化的方凱,她纔開始懷疑中獎這事,可是方凱卻始終支支吾吾。隨後,在當地記者的追訪下,方凱也承認了“領獎是跟父親一起去的,但是彩票是他自己買的。”
無奈之下,確認事實的鄒曉玲今年年初一紙訴狀將方凱告上了宜興市人民法院。
好友買彩中獎
起爭端屢見不鮮
本來中獎是好事,但是因爲分獎金的問題令好事變壞事的案例在彩市中並不鮮見。24歲的張立營住在吉林樺甸市宏達小區一公寓內,同一樓層中,還住着她男朋友鄭良傑及男友的同事王聰。3月17日,三人合資買的200元刮刮樂彩票中獎10萬元。就在這個時候,王聰從服務員手中拿過彩票,轉身就走了。15分鐘後,鄭良傑和張立營去宿舍找王聰,發現他不在。打電話,對方說在親戚家。“吃點虧給他一半也行,現在他連一半也不肯給我了。”
“這彩票是我買的,跟他們沒關係。”王聰一口咬定。而彩票站的工作人員卻說,“兩男一女在17日來過兩次,最後一次是17時30分,三人拿着中了96元錢的刮刮樂彩來兌換,兌完獎就用兌獎的錢大家一起又買了彩票,其中一張刮刮樂彩票中了10萬元。”目前,張立營來到樺甸市樺郊法律服務所,決定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
不要讓大獎
成了友情殺手
買彩票是消遣,中大獎是幸運。但是,如果因爲一張小小的中獎彩票導致官司纏身,不勝煩惱,甚至搞到好朋友甚至是家人反目成仇,是多麼遺憾的事情。因此,每個人都應該從心態上做個調整,所謂“情義無價”,千萬不能因爲一時的貪念令金錢成了友情殺手。
除了從心態上調整之外,針對越來越多因中獎而引起的糾紛,相關部門和法律人士給出了自己的看法。彩票中心表示,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彩票不記名、不掛失,是彩票兌獎的惟一憑證。”彩票中心都是根據中獎票來兌獎,至於是中獎人或帶領人甚至是撿到彩票的人,只要中獎彩票正確,領走大獎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彩票中心提醒彩民,購彩後一定要好好保管彩票,避免丟失和污損,更不要隨便交給別人代管。
律師則認爲,像上述案例中當事人根本沒有拿到彩票,如果主張自己有權利分獎金,那就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確實是委託購買了這張彩票。如果委託購買,一定要及時拿到彩票,自己保管,自己兌獎,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