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爲提高駐所檢察工作質量,確保監所安全,紅橋區人民檢察院提出加大駐監檢察工作力度,強化四項措施確保監管場所安全和穩定:一、加強巡視,掌握場所內全部動態。針對羈押場所內押量處在低位時,在押人員容易形成小集團、互相造成不良影響等情況,加強了巡視和深入“三大現場”的力度,及時瞭解在押人員的生活狀況,掌握場所內動態信息。二、加強對重點押犯的管控力度。在保障被監管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通過對個體犯人的重點關注做到心中有數,從心理和物質兩方面做好準備。三、加強溝通。建立健全與看守所的聯席機制,在日常工作中不拘泥於聯席會議的形式,隨時與監管單位交換信息和意見,掌握第一手資料,出現問題及時溝通解決,共同保障監管場所的安全運行。四、加強病犯監控。做好病犯病情及治療情況的監督檢查,與看守所醫務室互相配合,及時做好信息溝通,防止病犯突發性事故的發生。(通訊員:安豐利宏檢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