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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人體器官捐獻條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來,在社會引起廣泛高度關注。截至目前,市、區縣紅十字會人體器官捐獻登記站總計接受羣衆來電來訪諮詢835人次,136人報名填寫《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自願書》,4名捐獻者實現了成功捐獻。《條例》的正式實施推動了我市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健康有序開展,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擴大了社會宣傳範圍,提高了社會認知程度。
《條例》實施前後,媒體對此事進行了多次深入報道,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擴大了人體器官捐獻宣傳的受衆範圍,加深了公衆的社會認知。另外,市紅十字會系統舉辦了形式多樣的學習宣傳活動,在全市範圍營造出積極宣傳貫徹《條例》、關注人體器官捐獻的良好氛圍,有利於工作順利開展。第二,明確了協調員角色定位,提供了法律保障。《條例》對於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的選定及管理機制、工作職責等都有明確規定,這就爲協調員與潛在捐獻者家屬溝通、進行捐獻動員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第三,規定了捐獻者合法權益,增強了權利保障。《條例》中對於捐獻者逝後尊嚴的維護、優撫及人道救助、紀念緬懷等措施均有詳細規定,有助於更好地維護捐獻者的合法權益,體現人文關懷,增強家屬對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的認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