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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28日上午從市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獲悉,《天津市人體器官捐獻條例》實施近一個月來,全市已有136人報名登記成爲器官捐獻新志願者,並有4例成功捐獻。
市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統計顯示,截至目前,市、區縣紅十字會人體器官捐獻登記站總計接受來電來訪諮詢835人次,諮詢內容包括自己是否符合捐獻條件、如何報名、在哪兒登記等。
市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條例實施後,市民諮詢、報名熱情踊躍,主要有三個原因:《條例》的實施推動了本市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健康有序開展,提高了公衆認知度;明確了協調員角色定位,提供了法律保障;規定了捐獻者合法權益,增強了權利保障。
據介紹,目前本市各區縣紅十字會均已統一建立了人體器官捐獻登記站。市民可撥打所在區縣的登記站電話諮詢人體器官捐獻的相關事宜,在徵求家人同意後,可攜帶身份證到區縣登記站填寫自願書報名登記。
器官捐獻應滿足五個條件
近期致電諮詢器官捐獻事宜市民中,半數以上的人不符合要求。市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表示,登記報名器官捐獻至少應滿足五個條件。
器官捐獻條件包括:年齡不超過65歲;無艾滋病病毒感染;無藥物濫用史,無靜脈注射毒品史,無血友病等;無惡性黑色素瘤、轉移性惡性腫瘤或不可治癒惡性腫瘤;病人身份明確等。
器官捐獻不同於遺體捐獻
近期有讀者致電本報諮詢,器官捐獻與遺體捐獻有何不同?對此,市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兩者有四點區別。
這些區別包括:遺體捐獻主要用於醫學院校的醫學研究,器官捐獻是捐獻給需要的患者移植使用;遺體捐獻對時間的要求相對寬泛,而器官捐獻須在供者心臟停跳三至五分鐘時摘取器官;遺體捐獻無特別年齡要求,而器官捐獻者的年齡要求不應超過65歲;遺體捐獻只要無惡性傳染性疾病即可,器官捐獻志願者不能患有影響器官功能的疾病。
器官捐獻者親屬患病移植器官可優先排序
統計顯示,70%至80%的潛在捐獻者因爲家屬的原因最終無法實現器官捐獻。市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表示,市民在報名成爲器官捐獻志願者之前,應先徵得近親屬同意,以便於將來可按照捐獻人自身意願實現捐獻。
按《天津市人體器官捐獻條例》規定,自願捐獻器官的市民可到市紅十字會及其委託的區縣紅十字會進行登記,由本人以書面形式向登記機構表達捐獻意願,並辦理登記手續。捐獻意願登記後,本人可以要求變更或者撤銷登記,同時有權查詢人體器官捐獻登記系統中的本人登記情況。
另外,捐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在病情救治需要接受人體器官移植時,可以優先排序。(記者黃建高實習生任慶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