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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魯哲)記者昨天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海發佈”獲悉,從4月1日起,本市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450元調整爲16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2.5元調整爲14元。這是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本市第20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見左圖)。調整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仍爲全國最高。
與此同時,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從每人每月570元調整爲64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430元調整爲500元。
(相關報道見A2版·綜合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