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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者不用,用者不疑”,此諺流傳甚廣,仔細推敲,其實全句都錯。
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如果稍有“疑點”,就摒棄不用,那就真的無人可信,無纔可用,最終落得孤家寡人一個。
用則不疑,那更危險。
請看貪官案發後的自述:原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鄧以銘:“過年過節下屬給上級送錢很正常,都成一種風氣了,我也不過是‘隨波逐流’。”原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副市長李乘龍:“我的權力太大,稍不注意,權力就會轉化成金錢,監督機制對於我形同虛設。”原山東省泰安市市委書記胡建學:“官做到我們這一級,也就沒有人管了。”
權力膨脹、監督缺失,要“守身如玉”,則談何容易。
關鍵是要有監督機制,“把權力關進籠子裏”,把官員置於衆目睽睽的聚光燈下,用歸用,疑歸疑;放手使用,全面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