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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 浩通訊員楊力李衛)近日,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辦2013年度全省法院立案業務培訓班。青海高院院長董開軍要求,全省法院要認真履行審判監督職能,把好民事再審審查關,切實維護羣衆合法利益,維護社會穩定。
董開軍指出,民事再審審查工作是人民法院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法定手段,履行審判監督職能的重要內容和啓動民事再審程序的主要途徑。此類案件主要針對的是不服生效民事裁判提出的再審申請,化解的是案結尚未事了的訴訟糾紛,承擔的是訴權保障、監督糾錯和再審過濾的重要職責,工作範圍涵蓋民事審判各個領域。從事民事再審審查工作的法官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要增強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
培訓班強調,今年是新民訴法實施的第一年,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對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和具體制度進行了重大修改,對審判監督程序的修改主要體現在申請再審管轄制度、再審事由、申請再審期限、再審中止執行和檢察監督等多個方面,對民事再審審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級法院要加強教育培訓力度,爲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