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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盛楠)如果發生地震了?我們的房子安全嗎?西寧市地震局專家告訴記者:“我市建設工程未辦理抗震設防要求確認手續和地震安全性評價應評未評現象還比較突出。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的使用效果也不佳。”
3月22日,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人大代表圍繞即將制定出臺的《西寧市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進行立法調研,提出了需要修改和進一步完善的意見建議。
地震安全管理現狀怎樣
地震安全被越來越多人關注。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防震減災工作。2005年,我市出臺了《西寧市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後,全市地震安全性評價項目逐年增加。特別是在汶川和玉樹地震之後,建設單位主動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項目數量大幅增加。
地震安評報告形同虛設
“有些建設單位未辦理抗震設防要求確認手續,地震安全性評價應評未評現象也比較突出。”市地震局專家表示,《西寧市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實施7年來,反映出一些問題:有關部門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認識不足,監管不到位,導致不少建設單位未辦理抗震設防要求確認手續和地震安全性評價。也有不少建設單位雖然完成了地震安全性評價,卻沒有把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及時提供給設計單位使用,在實際操作中,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的使用效果並不理想。
不符合抗震設防要求應停工
經過實地調研、激烈討論,人大代表們建議即將制定出臺的《西寧市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應將抗震設防要求納入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內容。同時強化對建設工程設計、施工、驗收等環節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例如,沒有抗震設防要求確認審批手續的,不得發放規劃許可證;不符合抗震設防要求的,建設單位應整改或停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