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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隨着張高平、張輝叔侄強姦冤案得以平反昭雪,當年偵辦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聶海芬成爲輿論關注的焦點。在任何國家,刑偵與司法的錯誤恐怕都難以完全避免,但是回首張高平、張輝叔侄強姦冤案,還是覺得其中的一系列錯誤是過於荒唐了。
目前還不能確定聶海芬應當對這樁2003年的冤案承擔多大責任,但她是當年的主要經辦人,而且頭頂着“女神探”的光環。杭州市公安局網站至今還保留2006年刊登的《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聶海芬同志榮獲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一文。文中稱,聶海芬“近五年來牽頭主辦的重特大案件達350餘起,準確率達到100%……經她審覈把關的重特大惡性案件,移送起訴後無一起冤假錯案”。
人不是神,沒有人能夠永遠光榮、偉大、正確,根本原因在於,人類的理性不是萬能的,每個人的認知能力更是極其有限。一個人偶爾犯錯或許可以被“理解”,有時候甚至可以獲得原諒。聶海芬主辦的案件現在看來不是100%準確,但這還不是我們貶低她的理由。錯就錯在,我們曾經相信一個人是“神”,深信人能夠百分之百正確。
令人痛心的是,媒體恰恰把一起冤案的建構過程解釋成“鐵案發生學”,有意無意地使自己成了造神的一環。2006年4月13日,電視臺播出題爲《無懈可擊——聶海芬》的報道,作爲《浙江神探》系列報道之一。該片的腳本至今網上可查,片中用來證明聶海芬“無懈可擊”的,恰恰就是她主辦的張高平、張輝叔侄強姦冤案。
這頗有諷刺的味道。
當年的張高平、張輝叔侄“強姦案”疑點重重,處處有懈可擊,比如張高平、張輝叔侄開車捎帶王冬是受熟人之託,半路上姦殺王冬的可能性很值得懷疑;從王冬指甲尖提取的男性DNA與張高平、張輝叔侄不符,提示施暴者可能另有其人。警方何以一條路走到黑,且不去管它,媒體大約也是受命樹立典型,所以沒有對該案提出任何質疑。
如何防止冤假錯案,是我們社會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而那種隱藏於“女神探”背後的“典型思維”與造神衝動值得高度警惕。樹立各種各樣的先進典型,藉以發揮“典型引路”的作用,這是我們多年的做法。報道先進人物的先進事蹟沒錯,但“典型思維”的要害是把有血有肉的人塑造成“高大全”,最終走向造神的極端。一個人被認定爲典型,往往意味着他或她一貫好、百分之百正確,這就偏離了常識,也偏離了理性。而隨後的一些宣傳與表彰,往往推波助瀾。
這種非理性的根源,其實是把樹典型當成了目的,媒體懷疑、求真的品質,在塑造典型時,時常就被徹底摒棄。作爲一名媒體人,我記得自己有一天在報社資料室打開某年某月的報紙合訂本,在經常刊發人物通訊的第二版,發現“廉政典型”有不少都出事了,一數,居然就有五六個之多。一旦真相呈現,媒體面對的就是一個巨大尷尬。
神化典型,意味着我們過分相信人的理性能力,同時忽略人性的弱點。繼之則是一種過分相信人的制度,人性的陰暗面就有可能乘虛而入。譬若警方刑訊逼供,冤案就會有其必然性。造神本身就錯,試圖在一種人性惡有可能被放大的環境中造神,就更是反理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