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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林潔、通訊員韋磊報道:廣東省檢察院4月2日透露,因河源血鉛事件落馬的河源市環保局原局長何明亮被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省檢察院透露,何明亮、平在負責審批河源三威電池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保驗收工作過程中,明知該項目未達到衛生防護距離標准,不符合環保驗收條件,仍違法批准該項目通過環保驗收,致使河源三威電池有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引發血鉛中毒事件,造成91人鉛中毒、152人患上高血鉛癥、國家和人民經濟損失1400餘萬的嚴重後果。此外,何明亮還涉嫌受賄犯罪。
2012年12月,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何明亮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平有期徒刑兩年。
林潔、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