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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將孝道演變成鬧劇
在春光明媚的三、四月間,中國傳統習俗中最重要的節日就是“清明節”了。清明本是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唐代對清明有過一首極優美的詩:“滿街楊柳綠絲煙,畫出清明二月天。好似隔簾花轉動,女郎撩亂送鞦韆。”可見唐時的清明還重在戶外的踏青、盪鞦韆、插柳等一系列休閒活動。
由節氣演變爲風俗、繼而成爲節日的,在二十四節氣中也只有清明瞭。清明的重要活動後來就重在祭祖盡孝道。在古代,上自天子,下至庶民,都十分重視掃墓祭祖,藉以表達慎終追遠的情思。尊祖、敬祖是中華民族的傳統,是宗法的核心之一。商周以來,一直把祭祀上帝與祭祀祖先當作國家大事,認爲“夫祀,國之大節也”。宗廟、祖墳幾乎成了國家、故鄉的象徵。
從某種程度上說,清明節也是人性美好的一種表現,它不是世間人自己的節日,是寄託對先人的懷念。
再美好的儀式在演變的過程中,也難免被有些人扭曲和褻瀆。如今的清明節就成了一些人表現“忠孝”和讓神靈保佑自己的祭祀活動了。有的給先人重建豪華墓,躲避火葬;有的扎制現代家用電器、高級轎車;更荒唐者還給老爹送上幾個“小姐”。
真孝假孝不在於人死之後的厚葬與祭祀之禮。社會有貧富差別,可人們的孝心、愛心並不因行爲儉樸而有所淡化。孝的本質是贍養,至於身後事,則貴在精神上的紀念。倘若對老人在生時不養,葬時再厚又有何用?我從來不相信富人的大出殯就比窮人的“卷席筒”更有孝心。古代的封建帝王耗盡天下財富爲祖先大修陵園,並不說明他們孝,活着的時候你爭我鬥,篡位奪權哪有半點的孝道在其中?同樣,當今之人的修墓擴墳,千方百計地再給死人弄塊風水寶地,也不能說明他們的孝心就比別人強。浙江某地有句流行語“富不富,看墳墓”,這話反映了一些人辦喪事的心態。這些人的孝,其實是幌子,骨子裏是炫耀自己的富有,是在顯示活人的勢力和財產,這種殯葬又有多少“孝心”在其中呢?
作爲一個唯物主義者,我確信“人死如燈滅”,如若盡孝,千萬莫等人過世。戰國時莊子都深信厚葬與孝心無關。在《莊子雜篇·列禦寇》中有這麼一段故事:莊子將死,他的弟子打算用棺木來厚葬他。可莊子說,用天和地做棺槨吧,自然界的萬物都作爲送葬品,這多麼富足。他的弟子說:我是怕烏鴉吃掉你的尊體。莊子說:葬在地上,烏鴉吃,埋在土裏螻蛄和螞蟻不也一樣吃嗎?你們奪去了烏鴉的食物,喂螻蛄和螞蟻,這不是偏心嗎?莊子的話不僅說得輕鬆幽默,關鍵是把葬的形式說得無關緊要。
如今有些人把清明節這個“盡孝”的節日,演繹得只剩形式了。形式上的轟轟烈烈,形式上的莊重肅穆,形式上的盡孝盡忠,這種活人玩給活人看的一種“遊戲”,死去的人當然是“不屑一顧”的。就算你做給活人看,可是誰的祭奠能盛大過古代帝王的祭祀活動?那麼恢弘盛大的祭祖在人們的眼裏都不如一個小寡婦墳前的哭夫讓人感動,沒有真情的祭祀不過是一場嚴肅的“鬧劇”。
如今,我們在紀念已故的先人、親人的方式上已有了多元的選擇,文字的、網絡的、藝術的等“綠色祭掃方式”,無論哪一種方式,我們都要注重它的健康性和“無公害”,不能這邊祭奠着死人,那邊又坑害着他人或捉弄着自己,那可是最大的不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