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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 偉尚志芳)今年以來,山西省安澤縣人民法院進一步強化執行工作效能,力促均衡結案,從抓執行隊伍分權配置着眼,繼續深化執行分權分段運行機制,着力打造高效執行的“流水作業”。
首先是科學分權。該院打破了以往“一案一人包到底”的傳統執行模式,對執行權適度分解,既相互配合、相互承接又相互制約。將執行裁決權、實施權分離,設立了執行裁決組和執行實施組。裁決組主要負責案件審查、文書製作和處理執行異議、複議、申訴以及管轄權等事項。執行實施組主要負責文書的送達、財產的調查、處分、強制措施的實施。
其次是合理分段。將案件執行變成“流水作業”。案件受理後,首先由執行裁決組接收案件,審查案件立案文書,辦理申請人提供財產的相關手續,將案件登入全國法院執行網;然後由執行實施組進行相應財產的調查,查詢被執行人的工商、銀行、土地、房屋、車管等信息,快速查控被執行人主要財產,跟進執行。最後,由執行裁決組對執行完畢的案件嚴格把關,製作結案報告、裝訂案卷。
通過推行分權分段的執行機制,在今年1至2月份新收的25件案件中,結案12件,結案率達48%,與去年同期相比執結率提高了15%,平均結案天數提前了20天,實現了高效結案、均衡結案,及時有效地兌現了羣衆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