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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法制辦發佈了《關於修改〈合肥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對市民們普遍關心的綠化問題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
適用範圍從城區擴大到全市
此次一個非常重要的修改就是條例的適用範圍。此前的條例只“適用於本市城市規劃區”的城市綠化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而意見稿則將這一範圍擴大到了“本市行政區域”,只要在合肥市轄區內,均要遵守該條例的規定。
行道樹胸徑不小於12釐米
城市裏的綠化樹木該如何選、選哪些,這都是非常有講究的。此次對城市道路選栽行道樹的大小也作了修改,建議應當選擇適宜的樹種,胸徑不得小於12釐米,而此前的要求是“胸徑不得小於8釐米”。
處罰措施更爲嚴厲
此次意見稿加大了處罰力度。比如擅自佔用城市綠化用地的,除責令限期退還、恢復原狀外,“可以並處所佔綠地每平方米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最低不少於每平方米一百元的罰款”。
對於擅自砍伐、移植樹木的,除責令停止侵害,按規定補植樹木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外,意見稿還建議處以“移植樹木每棵價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最低不少於每棵一千元的罰款”,此前的處罰則是“每棵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意見稿還要求,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城市綠地和城市樹木價值參考標準,並定期公佈、調整。
如何提建議?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於2013年4月12日前,登錄“合肥政府法制網——地方立法——立法徵求意見”專欄,就《關於修改〈合肥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的決定(徵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並請留下有效聯絡方式。電話(傳真)請撥打63538475;郵件請寄至“合肥市東流路100號市政務中心1區B座2409市政府法制辦立法處”;電子郵件請發送至wangqiang3538477@126.com。也可撥打本報熱線96511提出建議。劉靜本報記者魏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