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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其中5名孕婦在我的工作網標志背景前合影,她們緊靠在一起,其中兩位已大腹便便。(當事人提供)
我的工作網(Myjob.com)是愛爾蘭尚龍集團全球招聘服務網絡成員,今年2月與中華英纔網實現戰略合並,旗下分支機構覆蓋全國大中小城市。這樣一個以“人力資源服務”為主營業務的跨國公司,本應成為遵守《勞動法》的典范。然而遺憾的是,其石家莊“我的工作網”及運營公司,卻以架構調整為名,強行辭退6名孕婦。
網站合並裁員百人,其中有6名孕婦
4月2日下午,本來6名孕婦要一起來報社,與燕趙晚報記者見面。由於吳歡先兆性流產,必須在家保胎;李娟已經懷孕9個月,預產期就在眼前,行動非常不便。所以,李蘭、宋佳、餘迪、孫媛四人就代表大家先來了,有的還帶著水杯、營養品,累得氣喘吁吁。宋佳撫摸著隆起的肚皮說:“為了孩子的奶粉錢,只好豁出去。”
尚龍集團Saongroup.com總部位於愛爾蘭首都都柏林。目前業務遍及歐洲、非洲、亞洲和美洲,在29個國家設有分公司,旗下網站每月的訪客超過2740萬人次,是全球增長最快的網絡招聘公司。其中,我的工作網(Myjob.com)在中國各大中小城市都有分支機構。石家莊我的工作網,由其注冊的河北纔通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纔通)運營。
今年2月,我的工作網與中華英纔網成功實現戰略合並,沒想到,3月28日15時,石家莊我的工作網突然以“架構調整”為名,要裁員100餘人,6名孕婦都在名單內。“來自天津的我的工作網中國北區人資總監孫博文,把我們這幾名孕婦同時叫過去談話,說解僱每名普通員工的補償是N(工作年限)+2個月工資。按合同大家乾了一年半,也就是普通員工一般可補償3個半月工資。因為我們是孕婦,為了照顧,就按普通員工的2倍來補償,等於孕婦可補償7個月的工資,有的孕婦來的時間短,僅補償半年工資。而別的單位職工懷孕,都可帶薪享受半年產假,產假休完還可繼續上班。看似他們多給我們補償了一個月工資,但以後我們的工作怎麼辦?”李蘭等人告訴晚報記者,“我們不同意,他說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我們就沒有簽協議。”
她們都面臨房貸還款壓力
6名孕婦情況如下:
李蘭,30歲,已懷孕兩個多月,預產期在10月29日。勞動合同至2015年11月30日。
餘迪,32歲,已懷孕1個多月,預產期在11月中旬。她的勞動合同與公司簽到了2015年12月31日。
孫媛,28歲,已懷孕4個月,預產期在9月底。她的勞動合同截至期也是2015年12月31日。
吳歡,28歲,懷孕1個多月,有先兆性流產,正在保胎。她與公司的新合同,從2012年12月1日簽至2015年11月30日。
李娟,29歲,已懷孕9個月,預產期在4月21日。李娟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今年2月份,我就向領導申請4月份的產假,領導一直沒批。沒想到,馬上要生孩子了,正需要花錢,我卻被迫失業了。”她的勞動合同也簽到了2015年12月31日。
宋佳,28歲,2011年12月入職石家莊我的工作網,2012年12月3日又與河北纔通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時間至2015年12月2日。
宋佳說,從2007年大學畢業到現在,包括在我的工作網期間,她從最底層的銷售,一步步努力,熬到了培訓崗。如果被裁員,等於這麼多年的付出重新歸零。如果被解僱,就很難再找到這麼滿意的工作了。尤其是在懷孕、休產假和哺乳期間,即便去其他單位求職,人家也不願要,兩年內很難再就業,勢必影響家庭的收入。
據了解,6名孕婦的家庭都有巨大的房貸還款壓力,大家多年來在公司底層奮斗的經歷以及失業的焦慮也與宋佳相同。“職場多舛,每個人都應有隨時被解僱的心理准備和適應能力。而孕婦畢竟屬於特殊群體,不應該被職場無情拋棄。”孫媛說,“從寶貝在媽媽肚子裡被孕育,到一兩歲嬰兒期,正是需要營養,需要好好照顧的時候,可一旦我們失業,只靠丈夫一個人的工資生活,孩子的營養和健康怎麼保障?”
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工位已被佔據
此前,餘迪一直在網站負責培訓工作,她說:“主管領導武某非常器重我,說我是他的左膀右臂。本來裁員名單裡沒有我。3月18日,我告訴公司我懷孕了,19日武某便找我談話,主要意思是問我要工作還是要孩子,如果不要孩子,就可以留下。因為我以前為了事業,一直沒要孩子,現在都32歲了,已經是大齡孕婦了,好不容易懷上了,豈能不要?”
李蘭、宋佳、孫媛三人為餘迪作證:“餘老師的能力沒問題,就是因為懷孕,纔被強行辭退的。”
她們拿出手機,向記者展示3月28日拍攝的幾張照片:一張是當晚21時,公司單方面宣布解除勞動合同後,就立即安排員工拆她們辦公桌上的電腦主機的場面;一張是電腦截圖,裡面對話框顯示:“你已經離職不能登錄此系統,請聯系管理員。”餘迪指著後面這張介紹:“3月29日,我們到公司,發現指紋打卡被取消,大門進不去了;輸入電腦用戶名和密碼,顯示禁止我們登錄;同時工位也被其他員工佔據。”
“我們認為,只有在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離職協議的情況下,纔算解除勞動合同。而我們還沒簽字,勞動合同還沒解除,就都成了外人。”她們痛苦地說,“我們感覺很傷心,這就是我們曾經付出心血和汗水的地方嗎?”
那天,她們5名孕婦碰到了一起,這時有人提議在我的工作網(Myjob.com)標志背景前合影,她們緊靠在一起,其中兩位已大腹便便。想著肚子裡的孩子,她們在鏡頭前擺出堅強的樣子,其實心裡一直在哭泣。
網站相關負責人:裁員不針對孕婦
李蘭說,即便是外資集團公司,在中國經營,就應該遵守中國的法律。更何況我的工作網,本身就是以“人力資源服務”為主營業務的網站,其下屬企業更不應帶頭違反《勞動法》。她們6名孕婦的訴求是:“希望公司敞開胸懷,不介意此次事件,繼續收留我們,給我們和孩子一口飯吃,讓我們繼續在公司好好乾下去。”
4月3日上午,記者聯系了該網站中國北區人資總監孫博文(駐天津),他說:“我們完全是按集團總部的要求去做的,如果這6名孕婦有異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另外,我們裁員達到了100餘人,並不是針對孕婦。主要是今後沒有她們這種崗位了。”
孫博文還說:“我認為我們給予她們的補償,比國家標准還高,按國家標准,普通員工被解職,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孕婦再乘以2。”
而石家莊我的工作網客服人員表示:“我們公司負責人對媒體采訪一般保持沈默。按法律規定,辭退孕婦補6個月工資,我覺得我們做得已經合理合法了。”
勞動監察部門:
裁員百人需備案
不破產就不能裁孕婦
對此,石家莊勞動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孟繁剛說,孕婦屬於女職工特殊保護對象。《勞動法》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一下裁6名孕婦,更是絕對不允許的。
“當然有時候也要看實際原因,看有什麼特殊情況?比如公司破產了,不存在了。這需要到現場調查,具體分析。但我看該公司不像是破產這種情況,只要該公司還留著人,還在繼續經營,就不應該裁這6名孕婦。目前,國家也沒有補償幾個月工資就可以辭退孕婦這種規定。如果孕婦要為自己維權,可申請勞動仲裁。”孟繁剛說,“另外,按規定,公司裁員超過20人以上,均需到勞動部門備案,經批准纔可執行。而該公司裁員100餘人,不知道備案了沒有?如果企業確實存在違法行為,員工可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和舉報。”
律師:
裁孕婦違反勞動法
河北威侖律師事務所孫洪濤律師介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即便發生“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經營方式調整,仍需裁減人員的”等情況也不能解僱孕婦。因此該公司將孕婦作為裁員的對象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該公司提到的補償雙倍或幾個月的工資就可以辭退孕婦,我國法律沒有此類明確的規定,不知道他們的標准是從哪裡來的。但遇到此類事情,可在尊重孕婦、保障孕婦權益的前提下,經孕婦同意,通過協商來解決,而不能單方面強行解除勞動合同。”孫洪濤說,該公司作為一家人力資源服務企業,也一定對我國的《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相當熟悉和了解。現在這家企業在處理自己與其員工的勞動關系時,都不依法辦事,一定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作為一家專業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更應承擔社會責任。只有以身作則,積極遵守法律法規,纔能給其客戶樹立積極正面的形象,產生一種示范作用。這樣就可以避免出現一部分勞動用工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