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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見習記者章寧旦本報記者鄧新建本報通訊員晏楠
廣東省增城市(隸屬於廣州市)的李氏兄弟,以暴力控制起家,以開設公司爲掩護,通過對團伙成員實行三級“管理”,逐漸形成了一個以李氏兄弟爲首的黑惡勢力犯罪團伙,專門從事開設賭場、敲詐勒索、強買強賣、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
4月2日,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向媒體通報:3月19日,該市公安機關出動近800名警力,成功剿滅了該黑惡勢力犯罪團伙,共抓獲團伙成員57名。
行動中,警方共摧毀該團伙主要活動窩點6個,繳獲非制式手槍、仿製槍支、子彈、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查扣贓車、贓款以及電腦、賬簿、自制票據等證物一大批。據悉,該案是廣州市公安局繼去年在增城新塘打掉“1018”曾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後,在新塘地區打掉的又一個重大黑惡勢力犯罪團伙。
調查李氏兄弟涉多類案件
2012年,廣東省公安廳、廣州市公安局分別接到羣衆舉報:增城新塘地區活躍着一個以李氏兄弟爲首的團伙,從事開設賭場、敲詐勒索、強買強賣、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
接報後,市公安局組織警力對該線索進行調查,初步掌握了李氏兄弟團伙涉及的一些案件:
李氏兄弟壟斷了新塘周邊工地的混凝土供應,所有要用料的人都要向他們買混凝土,否則就要給每方10元至20元不等的費用,如果不給錢就不讓對方做工程;
某樓盤的基礎工程因爲混凝土的提供問題,被李氏兄弟叫了幾十人鬧事導致停工;
在增城某樓盤的工程中,李氏兄弟爲爭工程的材料供應和土石方工程,糾集100多人在工地門口擺場打鬥,終於拿到該工程;
李氏兄弟開設賭場,並經常發生打鬥……
公安機關從衆多案件中,逐漸勾畫出一個特大黑惡勢力犯罪團伙的整體脈絡。廣州市公安局將該案定爲代號“831”專案,專案組抽調了數十名精幹警力全力開展偵查。
抓捕16個小組同時出擊
李氏兄弟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團伙浮出水面後,“831”專案組重點圍繞摸清其組織結構,掌握團伙成員活動規律,查證違法犯罪事實等措施開展偵查工作。經過1年多的縝密偵查,逐漸掌握了該犯罪團伙的組織結構,排查出具體的抓捕對象,摸清其6個主要窩點。
在該犯罪團伙組織結構清晰、犯罪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專案組果斷決定實施抓捕行動。3月19日,廣州公安機關抽調近800名警力,分16個抓捕小組,同時出擊。抓捕民警從6時起守候伏擊嫌疑對象,一直持續到18時許,共抓獲李氏兄弟等犯罪團伙成員57名,其首腦、頭目、骨幹等無一漏網。
特點以公司化形式作掩護
經審查,警方逐步掌握了該犯罪團伙的一些特徵:該犯罪團伙以李氏兩兄弟爲首,以暴力控制起家,以公司化形式從事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組織嚴密、層次分明、分工明確,組成人員較爲固定、違法犯罪次數多、涉及人員多。
該團伙首腦李氏兄弟先是在增城新塘、永和、永寧等地開設賭場,從事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從中斂財。在此過程中,兩兄弟逐步糾集了一幫社會閒散人員,採取暴力威脅等方式,強行控制當地多處樓盤和建築工地、各類工程的土石方項目及混凝土供應,逐步形成黑惡勢力犯罪團伙的雛形。
隨着團伙勢力的擴大,其主要成員改變經營方式,成立了廣州致暉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和長實混凝土公司,以公司化形式作爲掩護,以暴力手段,通過強買強賣攫取非法高額利益。他們或以威脅恐嚇,或以毆打滋事,強行壟斷新塘地區建築工地的混凝土供應,或令其他工程無法正常施工,以達到對新塘地區土石方工程的壟斷。之後,利用其壟斷地位,肆意提高混凝土等建築材料的價格,對周邊的建築工程進行操縱。同時,對進入該工地的運輸車輛收取所謂“進場費”,對不繳費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場。
該犯罪團伙層次分明,組織嚴密,從上到下呈“寶塔式”結構。團伙以李氏兄弟爲首,團伙成員分爲三級“管理”:
第一級:李氏兩兄弟,是團伙首腦,負責團伙內部犯罪活動、財務分配、內部管理等事項;
第二級:有4名頭目或骨幹成員,在社會上自稱爲“四大金剛”;如黃某、霍某(均增城市新塘鎮人)等均爲公司股東,分別劃分了所謂“管理區域”;
第三級:團伙一般成員,包括打手、“巡場”收費人員以及財務人員。主要負責以暴力恐嚇手段,達到壟斷專業市場和價格的目的。
據介紹,該犯罪團伙涉嫌強買強賣、收保護費、敲詐勒索、開設賭場、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偷稅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爲。經初步審查,發現該犯罪團伙多種犯罪案件數十宗,另有大量羣衆舉報線索及警情正在進一步覈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