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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晚報訊相差10歲的姐弟戀婚姻,丈夫有了錢後起訴要求離婚。妻子在法庭上開出離婚條件:丈夫必須支付10萬元分手費。昨天,涪陵區法院透露,因分手費沒有法律依據,他們組織雙方調解,丈夫支付妻子1萬元困難幫助金。
承辦法官稱,2005年,18歲的王先生愛上了近28歲的有夫之婦劉女士。當時,劉女士正在經受一段不幸婚姻。劉女士結束了婚姻,開始和王先生姐弟戀。2009年,兩人辦理了結婚登記。
一年後,兒子的到來讓兩人欣喜不已。爲了養家,王先生到外地承包小工地。劉女士從孃家借來1萬元給丈夫作爲週轉資金。
漸漸地,王先生的事業有了起色,找了點錢。劉女士開始懷疑老公有了外遇,雙方不斷髮生摩擦,後來,王先生乾脆不回家了。
今年3月,王先生一紙訴狀告上法庭,要求與劉女士離婚。3月18日,法院開庭。劉女士提出王先生必須支付10萬元分手費才離婚。
承辦法官稱,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是爲10萬元分手費糾結。法律上沒有分手費一說。從本案實際情況考慮,劉女士婚後一直在家照顧小孩,對家庭付出比較多,王先生對家庭應該負有經濟責任。
法官採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別對雙方做調解工作。經過4次調解,兩人達成一致,王先生當庭支付劉女士1萬元困難幫助金。
重慶晚報首席記者羅彬實習生趙方敏通訊員沈和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