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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陸豐“墳爺”違規造墓斂財事件被媒體曝光半個多月後,4月5日下午,記者從陸豐市政府新聞辦獲悉:4月3日,陸豐市公安局對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的林耀昌進行立案偵查;同時,經陸豐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報陸豐市委批准,對“墳爺”事件涉及的責任人陸豐市潭西鎮黨委原任書記和現任書記,潭西鎮政府原任鎮長和現任鎮長,陸豐市民政局原任局長、原分管殯葬管理工作副局長和現任局長等領導幹部進行立案查處。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此前,陸豐“墳爺”實名舉報人林鍵國被立案的消息引起網友質疑。儘管陸豐有關部門表示此舉並非打擊報復,卻依然難以平息林鍵國家人的不滿。在林耀昌被立案偵查後,林鍵國的弟弟表示“這讓他們看到了希望”。
4月4日晚,林鍵國的弟弟在微博發佈消息稱,林耀昌被撤銷人大代表資格。但是陸豐市政府新聞辦對此並未給予正面迴應,而是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有關‘墳爺’事件調查的最新情況,請關注陸豐市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
右圖:潭西鎮安福公益性公墓至今尚未掛牌
新聞回顧
林耀昌承包公墓斂財數億成“墳爺”
近日,實名舉報人林鍵國在網上發帖稱:林耀昌從潭西鎮人民政府手中承包下潭西鎮安福公益性公墓(以下簡稱“安福公墓”)後非法經營,獲利超3億。記者實地調查後發現,帖子所指的安福公墓是陸豐市第一家公益性公墓,確係林耀昌投資經營。
違規一公益性公墓私人承包
安福公墓是陸豐市民政局2008年7月16日批准建設的公益性公墓。4天后,潭西鎮政府將該公墓委託轉給陸豐誠易信用擔保公司總經理林耀昌建設、經辦和管理,出現了購買墓地不用附火化證明或遷墳證明,有錢就能買的現象。
“法人是鎮政府,經營卻是私人。”舉報者林鍵國認爲,正是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做法,導致了本該服務於本鎮居民的安福公墓,被肆無忌憚地賣給外地人,並且每平方米實際售價超過2000元。林鍵國稱,安福公墓實際銷售墓穴8000多座,每座收入在兩萬至十幾萬元不等,非法所得高達3億元。
“我們無法覈實實際售價。”陸豐市民政局一負責人介紹,安福公墓是公益性的,不需要稅務票據,只開寫公墓的收據。根據安福公墓提供的票據顯示,公墓收費並未超過物價局的核定標準。目前能夠查實的是,安福公墓超範圍經營,對非本鎮人員違規銷售墓穴953座。
公益性公墓,安福公墓一些墓位竟然沒有附火化證明或遷墳證明,有錢就能買。
違規二公墓建設用地非法
記者調查發現,安福公墓除了殯葬涉及諸多違規之外,用地也屬非法。
陸豐市國土局2013年的專案調查結果顯示,安福公墓分兩期向省、市林業部門申請使用林地並獲批准,第一期佔用林地面積1.7公頃,第二期佔用林地面積6.71公頃。儘管陸豐市國土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也將其列入公墓特殊用地規劃區,但用地手續尚未辦理,屬於未批先用。
“主要是未批先用,我們已經對其發出《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爲通知書》,並按照每平方米1元的標準,對其罰款8萬多元。”陸豐市國土局執法監察林大隊長表示。
“每平方米罰款1元就了事,還爲其補辦手續,太荒唐了,這是在包庇林耀昌。”實名舉報人林鍵國對此非常不滿。
林鍵國認爲,按照有關規定,這麼大面積的違法行爲應該移交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對此,林大隊長解釋,“安福公墓違法主要涉及的是林地,是否達到刑事移交的程度,應該由林業部門決定。”
違規三整改避重就輕
2013年1月29日,省民政廳下發了《關於責令陸豐市潭西鎮安福公益性公墓限期改正違規行爲的通知》,要求安福公墓立即停止違規建設經營行爲,限期進行整改。通知還要求“確保公益性公墓的公益性,對擅自轉由企業或個人承包經營的,要限期收回”。
安福公墓被實名舉報後,廣東省民政廳明確要求,公益性公墓可由民政部門直接管理,也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專業殯葬服務機構管理維護,但不得開展租賃、招商引資、承包經營或股份制合作等商業活動。
然而,陸豐市民政局目前採取的措施是責令安福公墓加強公益性整改,並沒有協助收回安福公墓的承包經營權,作爲法人的潭西鎮政府也一直拒絕迴應相關問題。
本組稿件據《南方農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