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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為iPhone著迷,但它售價不菲,想擁有一部並不容易。
前幾天,有新聞說,一個大學生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買了iPhone,為了還賬單,連續到建築工地搬了8天磚。
和這個大學生“用勞動換iPhone”比起來,還有一些人為了得到一部手機所用的手法,實在讓人不恥。
為了iPhone,他偷“老東家”
24歲的鄭某是山西運城人,一直想有一部iPhone手機,不過因為掙得少,一直沒能力購買。
去年年初至4月底,他在嘉興市南湖區大橋鎮的一企業打工,但因嫌工作太累而辭職。
離職後,他無所事事,想到可以去以前的工廠宿捨偷部iPhone用用。為了掩蓋光頭的特征,行竊前,他特地去嘉興市區買了一頂假發。
去年5月上旬的一天下午,他溜進“老東家”,偷到了一部讓他心心念念的iPhone。之後,他故伎重演,又先後兩次“化裝”進入廠區盜竊電瓶車、手機等物。
今年4月5日上午,鄭某想到還有一張在“老東家”辦的借書卡沒還,退還後可領回押金200元,於是大著膽子去了之前作案的工廠。
誰知他剛進大門,就被保安攔下,並報警。原來,鄭某之前作案時被監控拍到了正臉,即使戴著假發,保安還是對他有印象。(通訊員朱明祥 駐嘉興記者黃娜)
為了iPhone,她讓5歲女兒行竊
小秀今年25歲,有一個5歲的女兒玲玲。然而,身為一個母親,她竟然為了iPhone教唆女兒盜竊。日前,臺州三門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小秀有期徒刑1年9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去年8月1日,小秀帶著女兒,和同伙小珠來到臨海縣一家服裝店。見有生意上門,店主小吳趕緊起身。期間小秀和小珠不斷挑選並試穿褲子、裙子,不久,她們以不滿意為由轉身就走。待小吳回到收銀臺時,發現桌上的iPhone手機不翼而飛。小吳立即報警。
警方查明,小秀和小珠以服裝、美甲店等店為目標,佯裝購物,由小秀5歲的女兒玲玲在收銀臺行竊。就在去年8月1日當天,她們輾轉臨海、三門等5個縣市,用同樣的手法偷了5部iPhone手機,價值15025元。
小秀交代,因為女兒小,一般人對她不會有戒心,即使被發現了,也可以借口女兒太小不懂事拿錯了。而在行竊之前,小秀對女兒說:“拿了手機換錢,就可以買糖吃了。”(通訊員 趙敏丹 葉菲 駐臺州記者 陳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