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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硯難停車,大都市的通病;亂停車,卻未必舉世皆然。
這一點,生活在北京、上海的人們,只要去過紐約、東京或香港,必有體會。
對於停車難,開車族多有怨言。但也有一種觀點認爲,停車就是要難、就是要貴,這樣可以逼着人們改乘公共交通。貌似在香港,確實是這樣做的。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論,比如在公交樞紐、大醫院、大超市、熱門旅遊景點附近,就應該有完備的停車設施。
大都市該不該保持適度的“停車難”,可以討論。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難停車絕不是亂停車的理由和藉口。亂停車,佔據了日益緊缺的道路資源,使擁堵加劇,破壞的,是公共秩序,傷害的,是公衆利益。我們不能遷就了少數亂停車的開車人,而影響了大多數人的出行。
還有一點,必須要指出,胡亂停車與酒後駕車,雖然危害程度不同,都是違法行爲。守法,是公民最基本的義務。只有在守法的前提下,我們纔有權利要求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務。
因此,整治違法停車,很有必要。
(相關報道見A2版·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