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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我們作爲大埔縣的招商引資企業,在大麻鎮投資2000多萬元辦選礦廠,但沒料到,本該付給村民的95萬元租地款卻被國土所‘吃掉’了20萬元。因爲違法用地和‘梅大高速’附屬工程建設,又將我們廠區劈成了兩半”。事實面前,原梅州市大埔縣大麻鎮國土所所長藍尚榮承認:花掉的20萬元是按鎮領導意圖辦事。大埔縣國土局在獲悉情況後說:“沒想到國土所如此違法。”
連日來,羊城晚報記者對此事展開了調查。
付清租地款卻無憑證
據瞭解,2006年9月,某礦山企業因爲選礦廠建設的需要,當時的股東鍾某、藍某等三人作爲投資方找到大埔縣領導和有關部門,“一拍即合”,選定了大麻鎮裕州村作爲梅州市新寶源礦業有限公司的選礦廠廠址,大埔縣還將此事“列爲該縣招商引資的重點項目”。2006年11月,大麻鎮作爲供地方與公司代表藍某簽訂了租用土地協議書,向裕州村租用土地200畝,租用期爲30年。
按照規定,大麻鎮政府應將此事上報。然而,該鎮卻要求新寶源公司將租地款三筆共95萬元劃入大麻鎮國土所。2006年12月25日和2007年10月23日,新寶源公司將上述款項付清,大麻鎮國土所卻沒有按規定開具任何收款憑證。原大麻鎮國土所所長、今年50歲的藍尚榮對記者說:“這(不開憑證)是鎮領導交待的。”95萬元的租地款到賬後,其中75萬元劃給裕州村等多個村民小組。該村有被“徵地”的村民向記者反映,當時領到的“租地款”被鎮、村剋扣了,他們還曾爲此事“討說法”。剩下的20萬元“租地款”到哪去了?
20萬元租地款“被報銷”
記者在大埔縣國土局採訪時,藍尚榮出示的20萬元的相關記錄顯示:“柯維龍副鎮長先後拿走了2.88萬元和1.65萬元,鎮幹部謝森才1.9萬多元,劉某坤的賬上又進了13.4萬元。”藍尚榮向記者作證,“領到95萬元後的確沒有入賬及給憑證”。
這20萬元又是作何用途?藍尚榮提供的“報銷憑證”顯示:其中有一筆現金12萬元以“內部結算”的形式從國土所被鎮裏提走。此外,白紙收據餐費三張,每張都超1900元,購茶葉超5000元,還有“幹部家屬補助”2800元等等。
在事實面前,藍尚榮稱“此款是政府工作費用”。然而,新寶源公司給記者出示的證明爲:“95萬元租地款是應該全部用於村民租賃土地的補償款。”投資方還證實,政府的所謂工作費用他們已有另付。
違法用地處罰成一紙空文
付清了土地補償款後,新寶源公司取得了鎮政府“承認”的“合法”土地使用權30年,辦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又委託廣東省冶金建設設計院對大麻選礦廠進行了可行性研究。“整個工廠投產需要3000萬元。”隨後,投資方展開了平整土地等建設工作。然而,2008年10月8日,大埔縣國土局根據相關規定向該廠作出“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2007年1月份起該選礦廠未經批准非法佔用裕州村等地的農用地28820平方米,新建廠房和生活區及道路建設屬於違法”,責令退還佔用土地,並要求法院予以強制執行。
但上述處罰決定做出後一直沒有下文,也從未被執行,直到四年多後的2012年四五月間,大麻鎮政府突然要求與投資方“洽談”:因爲梅大高速公路工程附屬工程建設的需要,有關部門決定要開一條公路,從該廠廠區中間經過。當時,雙方沒有談妥,“因爲重點工程時間緊,建設的需要,公路施工就展開了。”大埔鎮交通局負責人這樣說。
近日,記者在現場看見廠區尾礦庫早被填埋。廠內原來佈下的電纜,也都被“工程破壞”。廠方負責人說:尾礦庫被填埋,等於選礦廠的心臟被刺穿了,企業面臨滅頂之災!
據瞭解,近幾個月來,大埔縣有關部門還曾與廠方多次協商,但賠償問題始終沒有談妥。
目前,針對大麻鎮國土所花掉20萬元租地款的問題,縣國土局已展開調查;關於相關企業違法用地問題已有定論。而如何解決投資方的損失,仍未有眉目。(記者黃蔚山、通訊員湯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