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新方案出臺後,停車場“只收費不負責”將行不通了
城市話題
文/羊城晚報記者餘寶珠圖/羊城晚報記者王俊偉
小區機動車停放如何收費?各類停車場免費時限有多長?《東莞市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修訂稿)現已開始向廣大東莞市民公開徵集意見,截至4月19日結束,引發了廣大網友的關注。記者瞭解到,新的修訂稿明確了停車場的收費責任,但在免費停車時限上則沒有太大調整。經批准收費的醫院、學校、圖書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內設停車場內可免費停車30分鐘。不少網友吐槽道:到醫院和機關部門掛號辦事30分鐘遠遠不夠,免費時限形同虛設,根本無法享受。
機關辦事只免費30分鐘
網友請求能否延長?
“到機關辦事只能免費停30分鐘,太短了!”在東莞南城從事行政工作的李小姐表示,現在東莞車滿爲患,在政府機關找個停車位有時候都得花上20分鐘,再加上這些部門辦事效率有限,只給30分鐘的免費停車時間着實不夠用。
李小姐粗略計算了一下,到行政中心去辦事,從停車場走到行政大樓,再排隊登記上樓到具體部門就要花掉十餘分鐘了,再走出去就夠30分鐘了。而醫院、學校等內設停車場僅免費30分鐘也有失人性化,“到醫院掛個號都不止30分鐘了,更別說看病了。”李小姐說。
對此,東莞物價局表示會根據市民及網友的意見調整免費時限。修訂稿中也明確指出,東莞物價部門可根據東莞市實際情況適當延長免費時限,鼓勵停車場經營者在東莞市物價部門規定基礎上適當延長免費時限。
停車場只收費不負責
霸王條款行不通了!
“本停車場只提供車輛停放場地,不負責車輛保管”。停車場“只收費不負責”的標語在東莞各寫字樓、居民小區停車場隨處可見,但以後,停車場收了費就得對車輛進行負責。新的修訂稿明確規定,機動車交付停車場停放保管後,停車場經營者在保管期間因保管不善造成停放機動車毀損或者丟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羊城晚報記者留意到,新的修訂稿中的收費項目名稱對比2008年版的《東莞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多了“保管”兩個字,爲“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不僅“停放”,還有“保管”。新修訂稿同時明確停車場經營者的保管責任。
馬自達車主張先生表示,新修訂稿在這方面明顯更人性化,讓停車場“只停放不保管”這一霸王條款無法再繼續。
網友熱議
30分鐘能辦啥事?
卡卡:30分鐘什麼事也辦不了,到公積金中心排個隊都得2到3個小時,不能一刀切。
沒有免費午餐:機關辦事效率低,不能讓市民多掏停車錢呀,怎麼也得延長免費一個小時。
小丫丫:政府停車場不收費就有人會蹭免費停車場地,讓真正來辦事的人停不了車。收費趕走無關人士是好事,但收辦事人員的費用就沒必要了,提供票據給辦事人員最實在。
餘寶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