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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中環蘋果專門店前員工,因被女友“嫌窮”拋棄,不惜向家人借錢供樓,只爲重奪芳心,不料“拜金”女友得一想二,答應複合後卻要男友替她還債,更要求極盡奢華的婚宴,男友稱爲此冒險偷取公司價值26萬元的40部iPhone“填債”,惟被捕後女友已不知所終。他承認一項盜竊罪,還押候判。
身形高大的被告簡某(28歲),昨獲多名親友到庭支持。大律師陳永豪爲被告求情時透露,中五程度的被告,3年前被任職珠寶銷售員的前女友Luka“嫌窮”分手,有數次戀愛經驗的他聲稱只跟Luka有過“肉體”關係,故對她未能忘懷,更視她爲結婚對象,遂向經營凍肉生意的父母借錢買樓,去年初成功與Luka複合。未料Luka此時才透露負債20萬元,希望男友替她還債,被告遂向銀行借貸,女友卻“得寸進尺”要求再用幾十萬元“大搞”婚禮。
辯方稱,被告前年6月起在國際金融中心商場的蘋果專門店當營業代表,月入1.9萬元,其中7000元用作供樓,被告的雙親亦分別曾動手術及有長期病患,在長期經濟壓力下,被告於去年6月鋌而走險,在其工作的蘋果店內偷取40部iPhone,並將28部以低於市價賣出。
被告上司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是最後一名接觸該批iPhone的人,對質時被告和盤托出。而被告被捕後一週,Luka卻突然消失,斷絕來往。被告因此出現適應障礙、焦慮和抑鬱,需定期覆診。原將Luka當作未來媳婦的被告家人亦對此感到震驚,被告現已轉到電器店張毛記工作。
辯方呈上13封由被告親友等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爲人仁慈孝順,願對朋友無私奉獻。辯方指被告沒有案底,這次得到沉重教訓,亦願意立刻賠償。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被告的經濟狀況不是求情因素,畢竟是他“選擇去偷竊”,下令索取被告背景、心理及精神報告,將案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