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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針對因外出務工引發離婚案件猛增的現狀,安徽省碭山縣人民法院把調解工作貫穿於訴訟的全過程,形成了解決婚姻案件的“三療法”機制,收到良好的效果。老法官“坐診”。在立案大廳導訴臺前,返聘退休法官爲來立案的此類當事人“把脈”、“問診”,最大限度地將婚姻案件化解在立案之前;請專家“會診”。主辦法官根據當事人的離婚原因,邀請雙方當事人的親屬及所在村、社區的幹部和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力爭將婚姻案件調解結案;辦案法官“出診”。對聯繫不到另一方當事人的婚姻案件,辦案法官要深入到當事人的住處,向其家人或社區調查取證,瞭解情況後,方可作出判決,真正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