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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2013年,福建省三明市兩級法院將“月結案均衡度”置於審判管理核心位置,轉變“歇一月、玩二月、慢三月”思維定式,第一季度共受理案件14805件,審結11964件,同比分別上升14.2%和19.6%,一審服判息訴率爲93.65%;法定審限內結案率爲99.96%,結案均衡度爲0.98,實現了收結案的良性循環。
三明法院強化審判管理,召開審判態勢分析會,研判案件升降態勢、變化規律,統籌確定月度結案目標,推行審判質效三級評估,量化到院、到庭、到人;強化審限監控和資源配置,實行合議庭專業分工,藉助社會力量加大調解力度,確保案件審限均衡、質效兼優。 (吳良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