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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7歲的李勇擔任重慶市巫溪縣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局局長時,是局裏最年輕的成員。他說,局裏10名幹警平均年齡最高時達到過49歲。
“我們局裏的人都會說兩句話,一句是‘不怕人老,不怕人少’;一句是‘態度重於能力’。”與李勇在職偵戰線上並肩戰鬥過8年的楊林楓告訴記者,“這兩句話都是李勇說出來的,現在都成了局裏幹警的口頭禪了。工作上遇到困難時,大家都會以此給自己打氣。”
就這樣,在李勇的帶領下,這支看上去沒什麼戰鬥力的“老化”團隊,打響了一場場漂亮仗。
2010年6月,根據上級檢察院指派,巫溪縣檢察院成立辦案組,赴開縣調查該縣市政局原副局長張家萬受賄案。案發後,所有涉嫌行賄的人聞風而逃,給偵查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李勇和同事們通過周密分析部署,決定分組追逃、加強審訊、外圍取證同步進行。
偵查方案確定後,李勇組織全局精幹力量,冒着酷暑奔赴四川、廣東等國內多個省市,尋找行賄嫌疑人的足跡。在成都駐紮十多天後,他們終於將重要行賄嫌疑人之一,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王某抓獲歸案。
通過進一步偵查、審訊和完善證據,張家萬的受賄行爲被鎖定,並於2011年9月,因受賄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初戰告捷,李勇並沒有感到輕鬆,因爲通過新線索,他發現張家萬還有其他重大受賄嫌疑。於是,他和同事們再接再厲,繼續偵查。
隨着偵查的深入,另一重要行賄嫌疑人、某房產公司董事長張某浮出水面。由於張某潛逃在外,李勇和同事們一方面排兵佈陣進行追逃,另一方面動員張某的親屬做其思想工作。2011年11月,張某終於在親屬的陪同下,主動向檢察院陳述了向張家萬行賄的事實。
面對辦案組掌握的大量證據,張家萬在審訊中全面交代了收受張某120萬元的犯罪事實,並退清了所有贓款。
2012年2月,張家萬因犯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同時,辦案組順藤摸瓜一舉查處了孫某受賄案等重特大案件6件6人。
至此,巫溪縣檢察院建院以來異地偵辦的金額最大、影響最大、偵破難度最大、偵辦時間最長的行受賄窩串案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李勇所帶領的偵查團隊也因辦案出色、效果好,於今年3月被重慶市檢察院榮記集體二等功。
“李勇在偵查謀略上講究技巧、心思縝密,是一個帶隊伍的好手。辦案的時候,他既是偵查員,又是指揮員,這兩個角色都做得很出色。”巫溪縣檢察院檢察長張超對李勇給予了高度評價。
在李勇和其他指揮員的帶領下,該院職偵局近年來屢獲嘉獎。對此,李勇反覆強調:“功勞不是我個人的,案件都是大家一起偵破的,每個人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所以,榮譽是屬於大家的。”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在巫溪縣檢察院職偵局,方便麪是“必需品”,由於辦案任務重、強度大,職偵局的每一位成員都有累病的經歷。
然而,對李勇和職偵局的幹警們來說,最令人“頭疼”的是辦案時來自外界的干擾———送錢的送禮的,通過熟人說情的,朋友來打招呼的有很多。
“巫溪這個地方小、熟人多,在處理一些社會關係複雜的案子時,辦案人員都會用專用的手機,防止泄密。”李勇告訴記者,“辦案肯定會得罪人的,我們甚至會收到對家人不利的暗示。查處瀆職案件,特別是涉及到安全事故中造成多人死亡的玩忽職守案件,還會遭到一些人的不理解、不支持,但我們同樣要嚴格執法,不然就是我們的失職。”
對工作盡職盡責的李勇,提起對家庭的貢獻來卻顯得很沒有底氣。他簡單算過,僅僅是2012年上半年,出差在外的時間就佔了60%,這還不算平時加班的日子。
2009年6月,他在辦理上磺中學中考泄密案時,母親生病住院,妻子在重慶出差,兒子沒人照顧。由於此案社會影響大,辦案工作一刻也拖不得,他只能把母親和兒子託付給親戚,和辦案人員迅速對案件開展調查,捕後不到10天就將案件移送審查起訴,4名涉案人員很快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案件辦結後,李勇回到家看着還在病牀上的母親,心裏的愧疚難以言表。
“這些年,多虧妻子的支持和理解,感謝她這麼多年一直默默奉獻,照顧着老人和孩子。不加班的時候,我會做幾道拿手菜,算是給家人的一點補償吧。”李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