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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評論員龍小梅日前,網上爆出廣東河源市紫金縣教育局副局長蔡志濤擁有千萬房產的消息,當地紀委已經介入調查。在等待事實真相的時間裏,人們發現,當地60所學校,10萬名學生的校服7年來均採購自同一家公司,質量爲人詬病,而管理這家公司的人正是副局長蔡志濤的父親……這些事實羅列在一起,聯想力特差的人也難免浮想聯翩。
第一,校服質量問題。當地學生和家長質疑校服質量太差,連紫金縣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談到孩子的校服時,都氣憤道“質量很差,太薄了”。而無論學生還是學校,誰都不知道這些校服產自哪裏,生產單位、生產地址、執行標準、面料含量,這些任意衣服上都該有的質量標準一項都沒有。爲什麼不印上廠家名稱?答:怕別人冒充。爲什麼沒有去監管?答:“校服中標企業屬於免檢產品,我們覺得質量不會很差。”難道質量能憑感覺說話?
其二,當年的校服招標採購是否公開透明?一個縣,60所中學,10萬名學生,這在很多商家眼裏都是一塊肥肉,採購就是爲了讓這個事公開透明,各方滿意,保證質優價廉。爲了避免採購中出現黑幕,凡與投標人有直接利害關係人都應該回避。不過我們從新聞中得知,教育局副局長蔡志濤從1990年就進入教育系統並任勤工辦主任(勤工辦要對全縣校服的採購進行監督管理),即使一切合規,其父親的企業參與投標,他是否遵循了迴避原則?
其三,官員親屬經商導致腐敗問題、違規問題已經讓很多官員落馬。我國《公務員法》對公務員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是嚴厲禁止的,但對於官員親屬的經商行爲,並未有明文規定。從個人擇業角度來說,公務員的親屬跟任何人一樣具有自主擇業就業的權利,經商也是選擇之一。但猴子看桃,容易監守自盜,即使一切合法合規,“瓜田李下之嫌”也應該是各級黨政幹部盡力避開的。1985年,針對官員親屬利用特殊身份經商牟利的情況,黨中央和國務院就出臺過相關規定。2010年,《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發佈施行,第5條規定,官員不得默許縱容親屬以本人名義謀取私利、爲親屬經商創造條件、親屬在本人管轄範圍內經商等。而蔡志濤身爲教育局官員,其父親卻在當地從事校服採購工作,即便不違國法,也違黨紀。更何況,這個服裝經營企業原本就是這位副局長從政之前的企業,進教育局之後轉給其父親的——從這一點說,這攤校服生意從一開始就很難自證清白。
至於事實如何,我們不能貿然下結論。但有必要提醒一句,公務員不能利用職權謀私利,校服生意不能是教育部門官員自己碗裏的肥肉,羣衆的眼睛是雪亮的,誰眼裏也容不下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