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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家屬在超市買東西(記者暗訪時拍攝)
鐵嶺監獄外景
白酒裝入礦泉水瓶販入監獄 獄警、犯人成“倒爺”
如果不是從一位曾經向監獄裡供貨的人口中得知,記者很難相信,鐵嶺監獄有獄警、工作人員甚至犯人當起了“倒爺”,販賣白酒。他向記者透露,“獄警向沒多少錢的‘小犯人’賣散酒,外面10塊錢買的,賣給犯人至少要上百塊,而對於有錢的‘大犯人’,主要還是賣瓶裝帶盒的、檔次相對高一點的白酒,本錢幾十塊錢的,到監獄裡能賣幾百到上千。”
據他了解,盡管曝出毒品交易的事情後,對攜帶東西入獄的管理比以前嚴格了很多,但是這依舊沒法難住“有纔”的獄警。“有獄警用礦泉水瓶裝白酒帶進去,還有獄警用方便面箱偽裝,將白酒成箱的搬進監區。賣白酒賺的錢,比工資都高。”他還感嘆道,不少幾年前坐公交車上下班的獄警,現在都開上了20萬以上的小轎車。
這位知情人士還透露,除了獄警,夜班負責守夜的工作人員也盯上了這豐厚的“攜帶費”,有人晚上把犯人需要的東西列好,打電話讓外面雜貨鋪的老板去送。送一次貨,雜貨鋪老板都會給他一百元的好處費。
他接下來的爆料更讓人吃驚:“有‘能耐’的犯人自己在監獄裡面倒賣酒,晚上讓人從外面送酒過去,順著崗樓的牆系根兒繩下來,成箱的往上面運酒。5塊錢一袋的白酒,在裡面能賣好幾十。”
在監獄附近,記者看到了數家雜貨鋪。在離監獄相對較近的雜貨鋪裡,記者發現顯眼位置陳列著幾種白酒,還有桶裝的散白酒。而離監獄稍遠的鋪裡,則只有少量的啤酒。
據《監獄法》規定,監獄的人民警察不得違反規定,私自為罪犯傳遞信件或者物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予以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