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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商家將舊手鐲充當新的賣,經工商調解,消費者終於挽回損失。日前,工商寧河分局調解了這起消費糾紛。
近日,消費者吳先生在寧河某購物商場一知名品牌珠寶櫃檯購買了一副純銀手鐲。據吳先生講,這是他準備送給岳母的生日禮物。在當時選購的時候只注意傾聽導購人員對於手鐲特點的介紹,接過導購人員遞過來的一隻純銀手鐲,覺得質量確實不錯,款式也適合老年人,於是就買下了。可回家後發現另一隻手鐲表面有嚴重的掉色現象,且存在多處劃痕,吳某因此懷疑該隻手鐲是被別人戴過的“二手手鐲”,便找到商家要求退貨,但商家不予解決,發生消費糾紛,於是消費者撥打12315進行投訴。經調查瞭解,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經營者也未提出異議。工商部門指出經營者行爲違反相關法規以及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經過耐心調解,按照商品“三包”規定,經銷商同意退貨款738元,並補償消費者誤工及往返車費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