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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調解中心設立在居民聚集區
爲妥善化解物業糾紛,推動社區和諧發展,武清法院緊緊圍繞“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針對社區物業糾紛逐年增多的實際情況,本着“服務羣衆,促進和諧”的原則,聯合有關部門於2008年在城區居民小區成立3個物業糾紛調解中心。物業糾紛調解中心成立以來,不僅訴前化解了2000餘件物業矛盾,減少了50%的物業成訟案件,而且提升了物業公司等部門的服務水平,密切了與業主關係,減少了矛盾和對抗,促進了社區和諧發展。
近年來,隨着以城市化建設爲主導的率先發展戰略的實施,武清經濟迅猛發展,城鎮化建設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推進,在此過程中大批農民從農村向城鎮移居,居民小區成倍增長。由於居民素質和小區管理等原因,大批物業糾紛案件也隨之產生,給審判工作帶來了壓力。面對此種情況,武清法院黨組認真分析形勢,研究對策,提出成立專門物業糾紛調解中心的想法,同時由主管院長和轄區庭長負責到有關部門走訪調研,撰寫可行性報告報送區委政府,得到了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爲推進物業調解中心的建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爲了從源頭上有效化解物業糾紛,體現方便快捷的特點,區法院和有關部門協商,直接將物業調解中心設立在居民聚集區,由街道社區提供場地,居民發生糾紛不出社區就可以到調解中心解決;在人員配置方面,主動與退休法官聯絡,聘請他們擔任固定調解員,同時,爲了解決人員上的不足,武清法院還邀請街工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婦聯主任擔任兼職調解員協助調解,法庭一名副庭長擔任專職聯絡員,共同做好調解工作;在財力上,通過與街道和有關部門協調,給予大力支持,解決了調解員們的後顧之憂。
物業調解中心成立以後,武清法院注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注重硬件建設,在調解室的牆壁上懸掛“和爲貴”等橫幅,購置了春秋椅和橢圓桌,烘托調解氛圍,爲調解成功創造有利條件。二是注重矛盾排查,特別注意苗頭的發現和防範,立足抓早、抓小;對於矛盾複雜且易於激化的案件及時與法院、街道取得聯繫,派專人做好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三是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在態度上做到平等待人,以法服人,以情感人;在方式上做到靈活多樣,採取當面調解、上門調解、電話調解等多種方式。四是注重相互溝通,形成工作實效。一方面注重與法院的溝通,做好訴調對接。凡是當事人到法院立案要求解決物業糾紛的,立案法官主動告知先到物業調解中心調解解決;對達成調解協議的案件需要確認其效力的,調解員與法庭專職聯絡員取得聯繫,通過法庭賦予其法律效力。另一方面注重與物業公司、供熱公司等服務部門的溝通,對調解過程中發現在服務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建議,幫助改進工作。
目前,物業調解中心管轄範圍不斷擴大,已經涉及平安裏、廣廈裏等20多個小區,既方便了羣衆矛盾糾紛的快速解決,滿足了羣衆司法新需求,也減少了小區物業成訟案件,改善了業主與物業公司的關係,有效促進了社區和諧建設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