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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是衢州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集體(控股)企業,市區黨員、幹部開展違法建設自查整改活動,實施“零違建”報告的最後期限。記者從市“三改一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截至昨日下午4時,116家應上報市級機關單位中,共有100家單位及其這些單位內黨員幹部上報了違建自查情況,還有16家機關單位未予上報。
根據自查上報情況顯示,100家市級機關單位中,僅有市教育局上報了兩處違法建設,該兩處違法建設位於市工程技術學校內,共計450平方米,其餘單位均無違法建設;96家單位黨員幹部個人上報違建數爲零,違建面積也爲零。
根據市委辦、市府辦3月7日下發的《衢州市“三改一拆”行動違法建設整治工作方案》規定,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集體(控股)企業無論有無佔用土地的違法建設,都必須認真填寫單位違法建設自查登記表。無違法建設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簽字確認;有違法建設的,必須如實填寫違建情況,作出限期自拆承諾。每名黨員、幹部應對照標準,凡有佔用土地的違法建設(包括自己投資興辦的各類企業和單位)都必須進行自查登記,若無佔用土地的違法建設的,實行“零違建”報告,有違法建設的黨員、幹部應作出自拆違法建設的承諾。
《方案》中還明確規定,對隱瞞或遺漏不報的黨員、幹部,一經發現查實,由紀檢監察、組織部門嚴格按規按紀追究責任。3月4日,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三部門共同下發的《關於嚴明紀律確保“三改一拆”工作順利推進的通知》中,也明確規定不執行“零違建”報告制,或謊報、瞞報、漏報、拒報違法建設情況,情節較輕的,給予預警約談;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雖然黨員幹部自查自糾違建數爲零,但從羣衆舉報投訴和我們掌握的情況看,黨員幹部違建的數量也不少,我們正在逐一覈實,並採取下一步行動。”市政府副祕書長、市“三改一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方慶建介紹說。吳江懷李瞰
(來源:浙江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