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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陳慧周志偉記者汪清林男子通過成人高考進入某大學專科班學習,但畢業證書卻無法認證,影響了專升本考試的錄取入學,無奈之下再次報讀該大學專科。日前,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江西某大學賠償鄧某損失4048元。
1984年,鄧某通過成人高考進入江西某大學的化學專科學習,並於1986年7月取得畢業證書。爲提高學歷,2010年,鄧某報考專升本考試,成功被某師範學院法學專業錄取,但在辦理學籍註冊手續時,需對鄧某在江西某大學處取得的化學專科學歷進行學歷認證,但鄧某向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申請認證後,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數據庫中沒有鄧某學歷的註冊信息,學歷認證不予通過。
正兒八經讀了專科,爲何學歷不被認可?鄧某與江西某大學遂爲此產生糾紛,經協商未果,鄧某無奈於2012年9月重新報讀了該大學的法學專科。鄧某因此訴至法院。
東湖法院一審認爲,原告鄧某在被告江西某大學參加成人教育,雙方形成教育培訓合同關係。鄧某經過二年學習,由被告頒發了成人專科畢業證書,因被告未妥善保管原告的學籍檔案,導致該畢業證書無法獲得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致使原告重新報讀專科文憑,給原告造成了損失,被告應當賠償。最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江西某大學賠償原告鄧某損失40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