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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學習宣傳貫徹十八大精神,建設服務型政府,山東省莒南縣上下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減少審批環節,降低收費標準,優化服務流程,積極爲推進全縣重點項目建設和服務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一、認識形勢,統一思想,進一步增強做好清理規範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通過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審批和各類收費項目,繼續精簡審批環節,降低收費標準,着力健全機關服務運行機制,真正把政府職能轉變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不斷提高服務效能。
二、嚴格政策,審覈把關,全縣清理規範行政審批和收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2012年6月9日,莒南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清理規範行政審批和收費工作之後,縣清理規範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始終本着“審批事項少而精、收費項目少而低”的原則,狠抓清理規範,截至2012年11月底,集中利用五個半月的時間,全面完成了清理規範工作。在深入自查清理、嚴格審查覈準和反饋部門確認的基礎上,形成了《2012年莒南縣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目錄》和《2012年莒南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配套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的意見》以及《莒南縣重點項目扎口收費服務流程》、《莒南縣重點項目手續辦理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文件,並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最後決定保留涉及46個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291個大項、316個小項,取消115項,合併38項,取消、合併佔清理總數的32.6%。決定保留涉及34個部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765項,取消84項,降標23項,免徵37項,取消、降標、免徵佔清理總數的15.8%,達到了應清盡清、應降盡降的目的。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清理規範工作成果
(一)建立清理機制,防止取消、調整的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反彈。全縣各級各部門嚴格執行縣政府公佈實施的《2012年莒南縣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目錄》和《2012年莒南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規定和要求,建立行政審批和收費工作定期清理制度,實現定期清理、動態管理。隨時根據國家、省公佈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結合莒南縣實際,對應清理行政審批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並作出適時補充、取消、調整,防止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反彈。
(二)實行扎口收費,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在全面清理規範工作的基礎上,將在縣政務中心一樓設立重點項目手續辦理“統一受理窗口”和“統一收費窗口”,從縣規劃局、住建局、財政局、政務中心等部門抽調專門工作人員集中辦公,對重點項目手續辦理實行一次性受理和扎口收費服務制度,各職能部門切實搞好配合,認真抓好扎口收費制度落實,確保扎口收費管理工作的順利啓動和穩步推進。
(三)創新審批制度,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一是公開審批事項,健全行政審批公開制度,提高行政審批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充分利用報紙、網站、政務公開欄等平臺,逐項公開審批事項的名稱、依據、申請條件、審批期限、收費標準,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和申請書示範文本等。二是規範審批程序,根據審批事項的性質、特點和複雜程度,確定不同的審批辦理形式,制定操作性強、透明度高的審批操作規程,最大限度的減少審批人的自由裁量權和審批隨意性。三是壓縮審批時限,行政審批事項的承諾辦結時限要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辦結時限基礎上進一步壓縮;沒有規定辦結時限的,應結合實際制定辦結時限,規範審批程序,壓縮審批時限,簡化審批手續,改進審批方式,並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四是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擴大政府網上辦公的範圍,及時把審批事項、服務程序、辦事方法向社會公佈,更好地爲基層、企業和社會公衆服務。
(四)健全服務體系,進一步推進縣鄉村三級便民服務體系建設。按照“前置服務、一門受理、專人承辦、聯審會辦、跟蹤辦結”的要求,繼續落實好聯審聯批、聯合踏勘、限時辦結三項制度,不斷提高重點項目手續代辦效率和質量。強化對政務大廳各窗口單位的監督檢查。強化對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落實情況的明察暗訪,確保各部門窗口高效運轉。完善大廳網上並聯審批系統建設,積極探索推行網上審批、並聯審批和服務質量公開承諾等做法,不斷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水平。
四、加強領導,強化督查,確保行“陽光審批”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服從大局,高度重視。把清理規範工作的鞏固提高作爲“一把手”工程,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去、具體抓。樹立大局意識,擯棄部門利益和團體利益,做到該取消的一律取消、該降低的一降到底、該停徵的全部停徵。嚴肅認真、高度負責地執行好兩個目錄,切實鞏固好清理成果。
(二)加強督查,狠抓落實。縣監察、財政、物價、審計、法制等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採取明察暗訪、跟蹤辦理、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清理規範工作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落實審批項目處理決定不嚴格的,提出改進措施;對發現的變相審批、違規審批等行爲,堅決予以糾正;不斷完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制度,防止政府機關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隨意增設行政許可項目和增加條件;結合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支兩條線”管理,解決好行政審批中的亂收費問題。堅決糾正直接和變相違規收費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爲,對已經取消的審批和收費項目繼續實施審批和收費的、該降低收費標準不降低的、私自設立審批項目和收費項目、搭車收費的,以及不按規定時限按時辦結的,嚴肅查處並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通過廣播、電視、標語、互聯網等多種方式,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活動,特別是對各部門精簡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重點宣傳。加強輿論和羣衆監督,建立健全舉報投訴機制和投訴辦理快速反應機制,公佈舉報電話,方便羣衆舉報,做到有訴必查,查實必究,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參與其中,形成濃厚的社會氛圍。
(據山東省莒南縣紀委監察局信息)
(來源:國家預防腐敗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