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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30歲、廣西桂林市的覃得文,在生意場上打拼多年,賺了不少錢,2012年賭博將自己多年的存款輸光,還欠下鉅額賭債。爲還賭債,她竟萌發了詐騙他人的念頭。她利用原來從事的老本行,決定來個“殺熟”詐騙。
2013年1月24日,覃得文來到原來與自己有生意來往的桂林市八里街某建築機械管件租賃站,謊稱在荔浦縣有建築架工程,需要租賃建築架鋼管和扣件,並拿出一份自己僞造的《扣件式鋼管內、外架承包協議書》給該租賃站經理申某看,取得申某信任,但申某要求要有東西抵押或者公司擔保才能租。
覃得文很快想到了附近的桂林市某房地產公司。幾天後,覃得文又花300元請人僞造了該房地產公司的印章,同時還以100元的“勞務費”讓僞造公章的人“扮演”公司的經理,隨便取個名字“唐某”,讓“唐某”在該公司樓下等候。
覃得文與申某一同來到該公司樓下時,覃得文對申某謊稱公司正在開會,讓她打電話給經理“唐某”下來籤合同。電話打通後,公司門口走出一位西裝革履的“唐某”,申某見面後,也沒多個心眼,拿出《管件租賃合同》一式三份,讓“唐某”上樓簽上大名並蓋上僞造的公章。手持合同的申某,就放心地將自己公司的鋼管租給了覃得文。
今年1月至2月,覃得文從申某公司拉了十三車鋼管和扣件,共計448.04噸,存放於自己原租用的倉庫內,然後找到原來認識的某擔保公司的莫某,稱自己急需資金週轉,將七車鋼管和扣件轉讓給了莫某,騙得現金53萬餘元,剩餘六車鋼管和扣件賣給了秦某,獲贓款40餘萬元。
3月1日,覃得文故伎重施,再次騙得另一個租賃公司李某的鋼管和扣件賣給他人,獲贓款10萬元。覃得文將贓款全部用於償還自己的債務。被害人報案後,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3月2日將正在請車拉貨的覃得文抓獲歸案。4月8日,覃得文被廣西靈川縣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