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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陳庚,彝族,現任雲南省富源縣檢察院檢察長。
【治檢心得】
作爲執法者,就是要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感受到司法的溫暖。
【難忘故事】2012年8月8日上午,我
剛到辦公樓,就被幾個大人、小孩擋在了門口,帶頭的婦女大聲地哭訴:“檢察長,你要爲我們做主啊!”
來訪的婦女謝某是一起過失致人重傷案的被害人。2011年10月12日,謝某與李某因鄰里糾紛發生拉扯,李某的兄弟媳婦也在中間拉架,三人在拉扯的過程中突然從門口的臺階上同時摔下,謝某摔成重傷。同年11月25日,公安機關以過失致人重傷罪提請批捕犯罪嫌疑人李某,但是經過審查,我們發現三人同時摔倒並致謝某重傷的結果,不是李某意志追求的結果,是意外事件。爲此,我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決定。但謝某對該決定不服,申請複查,曲靖市檢察院維持了原決定。
當天,面對謝某的上訪,我和控申科的幹警從情理法的角度給她做了6個多小時的思想工作,纔將其勸返。第二天,我帶領控申科幹警到謝某家中進一步做息訴罷訪工作。當我們看到謝某爲治傷舉債20多萬元,孩子還將面臨輟學的困境時,我決定,既要依法說服當事人,又要讓她感受到法律溫度,助其渡過難關。
於是,按照新農合的相關規定,我們和有關部門協調爲謝某報銷了一部分醫療費用;與學校協調,給其上學的孩子一些補助;與民政部門協調,幫助解決謝某的低保,爲其申請到涉法涉訴救助金3萬元。同時,在我們的建議下,謝某就該案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獲得賠償款25萬餘元。
(整理:本報記者肖鳳珍何贇通訊員田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