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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縣委常委、副縣長蔡龍接受採訪時稱,憑票進入景區的政策已經徵求多方意見,鳳凰縣絕大多數人是贊成和擁護的。今後政府將出臺租房指導價,刺激房租下降,遊客的開銷也許會慢慢降下來的。
鳳凰古城收費,正好擋在了公衆對“門票經濟”無名惱火的槍口上,遭到輿論的狂轟濫炸,不過鳳凰官員也有湘人之驍勇,大有“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之勢。從“很多人不是在乎門票多少”、“錯就錯在一開始沒收費”到“鳳凰縣絕大多數人是贊成和擁護”收費,當地一直不迴避,主動解釋,態度還是可以的。至於說以“鳳凰縣絕大多數人”贊成作爲古城收費的理由,還是有點牽強。
想問蔡副縣長的是:這“鳳凰縣絕大多數人”的結論,你們如何得出來?通過調查公司問卷還是全民投票?或是你們坐在辦公室裏冥思苦想,想象出來的?動輒代表絕大多數人,是一種權力幻覺,事實往往並非如此。退一步說,這“絕大多數人”涵括最重要的古城居民嗎?如果包括,爲什麼在收費當天,有那麼多人集體反對?或者少數不同意的,恰恰就是利益直接受損的古城居民。再說了,就算包括古城居民在內的“鳳凰縣絕大多數人”同意,鳳凰古城就可以收費嗎?恐怕也未必。
從程序上,按照發改委的規定,門票價格決策要召開聽證會,而且還要一定比例的消費者代表參加(鳳凰古城的消費者多半是外地遊客),你們舉行聽證了嗎?經過他們同意了嗎?從產權角度,無論是鳳凰古城的生態風景,還是人文風景,它屬鳳凰縣地方政府所有嗎?可以成爲當地旅遊公司圈地生財的私產嗎?
也許,鳳凰縣領導應該明白,公衆所以反感收費,除了上述兩點瑕疵之外,還反感一些地方政府與民爭利的陋習。無利就推,有利就爭,根本沒有爲公衆謀福利的公共意識。 (連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