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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爲臨高縣國土環境資源局工作人員在地圖上指出糾紛爭論點。付美斌攝
圖爲生活在窩棚裏的王玉娥阿婆。付美斌攝
圖爲王玉娥阿婆拿着拆除前的舊房相片。付美斌攝
海南省臨高縣臨城鎮年已八旬阿婆王玉娥,怎麼也想不明白:自己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購地自建的住宅,因颱風破壞,於2011年10月拆除後準備重新改建,但先後遭到臨城鎮政府和城管大隊阻止,然後是臨高縣民政局副局長符斌親自上門阻擾,理由均爲王玉娥現宅基地侵犯了符斌的宅基地十幾平方米。爲此,王玉娥老人和家人經過兩年多的投訴,仍無結果,一家幾口人擠在原宅基地上的臨時窩棚裏,過着擔驚受怕的日子。
舊房改造受阻八旬阿婆多次投訴無果住兩年窩棚
18日,記者接到投訴後,趕赴臨高縣臨城鎮瞭解情況。
位於臨高縣委縣政府大院南側的文明東路上,一個簡易窩棚裏,一位滿面皺紋的阿婆斜躺在地上的一塊草蓆上,她便是王玉娥阿婆。
王阿婆見有生人來訪,先是緊張,不會講普通話的她在鄰居的翻譯下,得知是記者前來採訪,隨即捂着眼睛哭起來……
趕回家來的女兒謝淑瓊從棚屋裏找出當年取得此地的資料,並翻出拆除前的舊房相片,一一給記者過目,還向記者提供了一份有二三十名村名簽字按手印的證明,證明此處地塊就是她家的原有宅基。
謝淑瓊說,他們原來是臨高縣波蓮鎮和勳村人,1983年11月在臨城鎮蘭河村村民代之雄處購買此塊土地,建起房屋居住。2011年10月,颱風頻繁雨水較多,舊房因年久失修,房頂被吹散,於是將房子拆掉,準備重新填土打地基建新房。“哪曾想到,臨高縣民政局副局長符斌說我家佔用了他的宅基地,先後有城管和臨城鎮政府制止我們施工,不准我家翻建舊房。”謝淑瓊說,2011年10月18日,臨城鎮人民政府以紅頭文件的形式下發通知,要求我家立即停止施工,否則後果自負。
“因拆房後無處可住,便搭棚而居,嚴重影響了我們全家人的正常生活。”謝淑瓊說,家人還多次遭到不明身份人員毆打,窩棚及傢俱被打砸,曾多次向臨城鎮政府、縣政府、縣信訪局等求助和投訴,但都無結果。
符斌拒絕接受採訪鎮委書記稱“符斌買這個地就是合法的”
18日下午,記者到臨高縣民政局尋找副局長符斌覈實情況,但他不在辦公室,記者拔打他手機,他表示“在開會”,不接受採訪。
臨城鎮黨委書記王華接受採訪時表示,“王玉娥是私自買賣宅基地,那是違法的,我們不支持。”
王華一再強調“王玉娥與符斌的糾紛地,那是當時臨高縣國土管理局徵的地,不是我們臨城鎮政府去徵的地,國土局徵的地,國土局應該處理這個事情。”
王華還強調,符斌買這個地就是合法的,因爲符斌是從公司取得的土地。
縣國土局:符斌阻擾王玉娥家舊房改造是非法行爲
對王華的表態,臨高縣國土環境資源局局長許鋒並不認同。
許鋒讓一位工作人員找出一份紅頭文件給記者看:2013年3月20日,臨高縣國土環境資源局臨土環資(2013)95號文件向臨高縣政府彙報關於縣委書記大接訪王玉娥案件的調查報告。
該報告寫到:“2012年6月,縣委書記大接訪接到王玉娥反映宅基地糾紛的信訪件後,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王國宙分工部署,我局和臨城鎮人民政府按各自職責具體落實,我局主要覈實王玉娥主張的土地是否在徵地紅線圖範圍內。2012年7月,我局分別對負責徵收蘭河村集體土地的工作人員及蘭河村村民進行調查取證,並多次派人到實地勘查測量覈實,可以認定王玉娥三間宅基地不在我縣1998年徵收臨城鎮蘭河村集體土地36.674畝的紅線圖範圍內,其主張的宅基地外建築附屬設施土地面積約57平方米的土地在此次徵地紅線圖範圍內,其中與符斌糾紛的面積約11平方米。爲了弄清王玉娥三間宅基地範圍外建築附屬設施(廚房和豬圈)是何時搭建的問題,按照分工部署,應由臨城鎮人民政府調查確定,我局多次與臨城鎮政府協商,但臨城鎮政府一直沒有作出調查結果。經我局參加徵地工作人員及該地塊開發單位反映,初步確定,當時徵地紅線圖範圍內並沒有地上附着物,也沒有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款項,但此結論需要臨城鎮人民政府調查確定。爲儘快解決覈實宅基地的糾紛,請求縣政府責成臨城鎮政府儘快作出調查結果,以便我局作出處理決策。”
許鋒再三強調,此糾紛應是王玉娥與海南明發實業開發公司的事情,與符斌沒有關係,“至少到目前,國土局沒有向符斌頒發任何合法的土地權屬證明,符斌阻擾王玉娥家舊房改造的行爲是非法行爲。”
臨高縣國土環境資源局於2012年1月20日向縣信訪局的彙報材料也寫着:1998年12月31日,爲了開發建設文明東路,臨高縣政府批准同意徵用臨城鎮蘭河經濟集體土地36.674畝出讓給海南明發實業有限公司作爲文明東路開發建設。徵地出讓手續批准後,原臨高縣國土管理局與被徵單位簽訂了《徵用土地補償協議書》,並支付了土地補償款。在徵地範圍內,涉及佔用王玉娥建築附屬設施土地面積57.93平方米,在當年徵地時尚未安置補償,至今符斌與海南明發實業開發公司均未向縣國土環境資源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建議,一是縣政府牽頭,由國土、住建、拆遷安置辦、臨城鎮政府組成工作組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二是該宗土地已徵收,並經政府批准,土地補償款全部支付給蘭河村委會,王玉娥要求安置補償款需要到蘭河村委會取款。
至此,記者疑惑:國土局沒有向符斌頒發任何合法的土地權屬證明,符斌憑什麼阻擾王玉娥家舊房改造?符斌身爲國家公職人員,有無買賣城鎮或農村居民宅基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