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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楊茂奇記者陳龍文首席記者萬勍圖水果店開在了人行道上,果皮紙屑堵在行人面前,讓過往行人幾乎無法通行。昨日,城管執法人員對這種不文明行爲進行了制止,還路於民。
水果商販出店佔道經營
昨日中午,市民張先生反映,東湖區子固路南昌人力資源市場的“丁”字路口,有兩家水果店把水果筐擺在人行道上叫賣,不僅把道路弄得很髒,還影響了行人通行。張先生希望城管執法人員能予以制止,把人行道還給行人。
接到投訴後,東湖城管執法分局的工作人員趕到現場,發現張先生所說的兩家水果店將20餘筐的水果擺在店面外的人行道上兜售,佔用面積約18平方米。同時,這些店面商戶將果皮紙屑亂扔亂丟,這種行爲既影響行人通行,又影響市容環境,屬出店佔道經營和亂丟亂扔違章行爲。
城管人員已責令改正
執法人員介紹說,根據《南昌市城市管理條例》第59條規定:“臨街店面經營者超出經營場所門窗、外牆進行店外經營、作業、堆放貨物或者展示商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依此規定,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教育和規勸,並責令改正。當事人表示接受和改正,當即配合執法清理了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