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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鄰居家有一頭水牛要賣,盤算着可以從中賺上一筆,就主動找上門要求搭股合夥賣牛,遭到鄰居拒絕後,心懷怨恨將水牛偷去賣掉。近日,經江西省武寧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於世武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萬元。
於世武與陳某是鄰居,平常做點販賣耕牛的生意。2012年9月,於世武聽說陳某家的一頭水牛要以5000元的價格賣掉,而於世武知道陳某家的水牛絕對可以賣到7000元以上的價格。於是,於世武就找到陳某要求與陳某合夥搭股賣牛。陳某覺得於世武沒有付出什麼勞動也沒有投資,就來搭股,明擺着就是來分錢,就拒絕了於世武的要求。於世武被拒絕後覺得陳某不講情面,心裏非常不平衡,就想到要報復陳某。
同年9月28日晚11時許,於世武經過陳某家的水稻田邊時,發現陳某家的水牛就拴在水田裏的木樁上。於世武見四下無人,就牽着牛趕到鄰村,以7000元的價格將牛賣給鍾某。陳某發現水牛不見後,遂到公安機關報案。
(袁相峯王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