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本市交警近日通過交通肇事死者屍檢鎖定證據,成功破獲了一起二次碾軋致傷者死亡的肇逃案,兩名肇逃者均被抓獲。
3月22日21時30分,津沽公路茶棚涵洞橋下地道發生一起肇逃案,交警在現場發現一輛被撞爛的電動自行車和一具女屍,隨後又在距現場不遠處發現了一輛車頭被撞爛的電動自行車,經與現場痕跡比對,該車就是此起交通事故肇事車。
轉天凌晨3時,辦案交警找到該車所有人——雙橋河鎮一名村民,但這名村民稱,肇事嫌疑車兩年前已賣給收購電動自行車的販子了。交警找到該車販,他卻回憶不起肇事嫌疑車賣給了誰。3月23日11時,就在車販盡力回憶買車人相貌時,肇逃者卻拎着舊電瓶找上門來,要用電瓶再配輛電動自行車。“沒錯,就是他買的車!”車販認出肇逃者杜某後報了警。交警迅速趕到後將肇逃嫌犯帶回大隊。來自山東、在津南區雙橋河鎮做裝卸工作的杜某稱,案發時路很黑,他還沒看見對方就撞上了,當時因爲害怕,推車就跑。跑出100多米後實在跑不動了,就取出電瓶扔下電動自行車後回了家。
原本以爲此案可就此了結,沒想到死者的屍檢結果卻引出案中“隱情”:屍檢報告確認,女死者頭部有兩處傷痕,其應受過兩次撞擊,而致命傷是第二次碾軋所致。警方需要尋找另一輛肇逃車,調查於是重新開始。後經瞭解,事發當天公安雙橋派出所民警曾接到兩名羣衆報警,其中一名報案人張某卻遲遲不願與交警接觸。3月26日16時,警方以案件已破獲需張某補筆錄爲由約到了他,併到張某打工的東麗區某工廠查獲肇事的燃油助力車。原來,事發當天,張某騎車至事發地時恰好軋上受傷的受害人,張某準備逃跑時被路過的另一報案人發現,張某被迫也去報案,但隱瞞了自己碾軋受害人的事實。杜某因涉嫌肇逃被警方刑事拘留,張某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