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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超寰枇杷爲薔薇科植物枇杷的果實,與櫻桃、楊梅並稱初夏三姐妹。枇杷樹整齊美觀,葉大蔭濃;凌冬不凋,四季常青;秋孕冬花,春實夏熟。古人稱其爲佳果。宋代宋祁《草木雜詠五首·枇杷》詩云:“有果實西蜀,作花凌早寒。樹繁碧玉葉,柯疊黃金丸。”這是對枇杷樹花、葉、果的寫實,遣詞非常貼切。《周禮·地官司徒》曰:“場人,掌國之場圃,而樹之果蓏、珍異之物,以時斂而藏之。”鄭玄注:“果,棗李之屬。蓏,瓜瓠之屬。珍異,蒲桃、枇杷之屬。”此語意爲:場人掌管廓門內的場圃,對於種植的瓜果及葡萄、枇杷等果品,須按時收穫並貯藏好。可見,在約3000年前的周朝,我國已有枇杷的栽培。
枇杷可供入藥,功能潤肺下氣,止渴。用於肺熱咳喘、吐逆、煩渴。但是,枇杷不是“官藥”,僅作民間藥使用。枇杷家族中主要的藥用部分是枇杷葉。枇杷葉始載於《名醫別錄》,列爲中品。功能清肺止咳,降逆止嘔。用於肺熱咳嗽、氣逆喘急、胃熱嘔逆、煩熱口渴。以單味枇杷葉煎煮而成的枇杷葉膏,是治療肺熱燥咳著名的中成藥。
曾聽說過一個與枇杷有關的笑話:一位郎中先生給人診病,正要開藥方,忽然聽到一陣悠揚的琵琶聲,落筆時,心有旁騖的他將“枇杷葉”三字錯寫成了“琵琶葉”。藥店的夥計看了,在藥方的背後寫了一首打油詩,讓病家帶給郎中,詩曰:枇杷非是此琵琶,可能先生落筆錯,若是琵琶能生葉,管笛笙簫能開花。用滬語來念,詩還是蠻押韻的。這位夥計的語言尖刻了一點。他大概不知道,很多年以前,用來表達果類枇杷和樂器琵琶的就曾經是同一個詞。《本草衍義》曰:“枇杷葉……以其形如枇杷,故名之。”語中出現了兩處“枇杷”。前一處指的是果類枇杷,也就是薔薇科植物枇杷;後一處指的則是“半遮臉”的那個琵琶。枇杷葉,以其形如琵琶,故名。“琵琶”,古字也寫作“枇杷”。《釋字·釋樂器》:“枇杷,本出於胡中,馬上所鼓也。推手前爲枇,引手卻爲杷,象其鼓時,因以爲名也。”後字形分化,樂器枇杷遂固定作“琵琶”。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履部》:“枇杷,亦雙聲連語,今字作琵琶。”“枇杷”,則專用於指稱果類枇杷。
枇杷又名盧橘。此名始見於蘇軾《贈惠山僧惠表》詩,雲:“客來茶罷空無有,盧橘楊梅尚帶酸。”有人問:盧橘是什麼果子?蘇軾答曰:“枇杷是也。”此後,“盧橘”之名便傳播開來。
18世紀時,英、法等國從中國引入枇杷,枇杷的英文名Loquat即來自盧橘的粵語音譯。宋、元以來,曾有不少人對此提出質疑。明陶宗儀《南村輟耕錄》雲:“世人多用‘盧橘’以稱枇杷,按司馬相如《遊獵賦》(今按,當作《上林賦》)雲:‘盧橘夏孰,黃甘橙楱,枇杷橪柿’,夫‘盧橘’與‘枇杷’並列,則‘盧橘’非枇杷明矣!”李時珍《本草綱目》也引申司馬相如《上林賦》對此表示了異議,謂:“注《文選》者以枇杷爲盧橘,誤矣。”不過,李時珍認爲盧橘應是金橘的別稱,恐也不確。金橘的果熟期在12月,而非“夏孰”。當然,這是另外的話題,非本文之所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