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網
訊
網上幫辦劉薇即時播報近日,市民謝先生向網上幫辦諮詢,他於2009年離職到天津工作後,在福建繳納的社保沒有轉移接續到天津,他想知道現在天津市是否能夠接受外地社保的轉移接續。
據謝先生介紹,他以前在福建某地的醫院工作, 2009年因個人原因,謝先生辭職後到天津某企業上班,現已享受天津社保,並將戶口遷至天津。謝先生說:“我在福建工作期間繳納的社保一直沒有轉移到天津,之前也問過單位和一些部門,他們都說天津暫時不接受外省市的社保,我現在很着急,希望瞭解一下天津外地社保轉移接續的具體政策,我有沒有可能把社保轉移到天津?”
瞭解情況後,記者聯繫到天津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進行諮詢。工作人員介紹,謝先生的情況需要到他單位所在的社保中心進行諮詢。另外,天津對於外地社保並不是五險都轉移接續,能接受轉移接續的可能只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可參考的文件如下,養老轉移接續的文件有:國辦發[2009]66號《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09]187號《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醫療轉移接續的文件號有:人社險中心函[2010]58號《
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
》、津人社局發[2010]41號《
津人社局發〔 2010 〕 41號——關於做好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網上幫辦諮詢投訴熱線 28201095/28201031/28201020 ,如市民有問題或意見可直接與天津網網上幫辦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