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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圖/關越
-時報記者張瑋報道現如今,網戀已經不算是什麼新鮮事兒,不過揹着妻子在網上“戀愛結婚”還“生”了孩子,做妻子的就很難容忍了。要是以此爲由提出離婚並要求丈夫作出精神賠償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蘇女士和丈夫劉某結婚五年多了,兩個人的感情還算不錯,只是劉某非常喜歡玩網絡遊戲,幾乎每天下班後的休息時間都留給了電腦。起初蘇女士還以爲丈夫只不過是簡單的愛玩遊戲,只要不耽誤工作她也不會多過問。最近一段時間,蘇女士從電腦中發現了劉某的一個大祕密。
原來劉某和一個網友竟然在網上虛擬地“結婚生子”了。這聽起來挺幼稚,但是蘇女士卻大受打擊。事後,劉某向蘇女士坦白,他已經網戀兩年多了,和女網友很談得來,於是就“結婚生子”了。劉某稱他從來沒有見過這個女子,他們兩個人純粹是在玩遊戲,根本沒有真的婚外情。可蘇女士仍然不信任丈夫,她曾強烈要求劉某結束“結婚生子”遊戲,但是劉某表示拒絕,並覺得沒有這個必要。夫妻二人因此事爭吵了好長一段時間。蘇女士最後還是決定和丈夫離婚,她認爲丈夫犯了“重婚罪”,自己有權要求精神賠償。
◎律師說法:
融耀律師事務所王梅律師說:如果蘇女士的丈夫在現實生活中真的有了第三者並且生了孩子,那麼他就違反了婚姻法的相關規定,蘇女士有權在離婚時要求精神賠償。不過網絡婚姻只是虛擬的,所謂“結婚生子”也並不是真實存在,劉某不需要爲此承擔責任。如果劉某像他所說,只不過是在網絡上做遊戲“結婚生子”,那麼只要不是真實的,蘇女士很難以此爲由要求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