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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維修更換的部件採用全新或翻新的部件”,“更換的新備件歸客戶,更換下來的舊備件歸蘋果所有”,“客戶應對其數據的安全性自行負責,蘋果及其授權維修中心不承擔對數據、程序或可移動存儲介質的損壞或丟失的責任”……5月6日,記者從天津市工商局瞭解到,針對這些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霸王條款”,市工商局迅速展開對蘋果等電子產品格式條款違法行爲專項整治工作。
自央視“3.15”晚會對蘋果手機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問題曝光後,電子產品“霸王條款”成爲了重點整治的對象。經查,全市共有電子銷售商6212家,其中蘋果銷售商189家,蘋果維修機構7家,包括保修期內有授權資質4家、授權到期1家、不能提供授權資質1家;保修期外有授權資質1家;其中4家使用蘋果手機統一的《服務報告書》,1家使用的自制格式條款。
工商部門在檢查中發現,全市涉及合同格式條款經營者3648家,審查格式條款15058件;接受諮詢200餘次;受理申投訴84次,已全部解決;下發行政建議書279件,責令整改通知書56件,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格式條款及時予以清理和糾正。通過走訪約談,指導396家企業使用《天津市電子產品買賣合同》、《天津市電子產品維修服務合同》合同示範文本。截至目前,共接蘋果手機申投訴34件,已全部解決。
據悉,隨着“蘋果”公司發表致歉聲明並修改了原合同違規條款,“蘋果”問題現近尾聲。但是市工商局將繼續高度關注“蘋果”合同格式條款的動向,並以此爲切入點,推動各級工商部門對電子產品格式條款監管工作的新進展。(記者晁丹 通訊員王毅鵬 袁弘信)